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区(原河南省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801934L | 建设单位法人:王成增 |
刘学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郑****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 |
****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四港联动大道和郑港四路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南院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Q84-卫生 |
建设地点: | **省郑****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 ****合实验区(综合保税区)四港联动大道和郑港四路交叉口西北角 |
经度:113.82739 纬度: 34.57905 | ****机关:**航空****建设局****环境局****合实验区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6-07-26 |
郑港环表〔2016〕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8-2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0 |
1164 | 运营单位名称:****南院区(****医疗中心) |
124********801934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4********415321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4153214 | 竣工时间:2024-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searc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床位200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床位2000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诊断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诊断治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食堂油烟经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除臭滤料过滤后经15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直燃机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废水:采用“强化两段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接触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噪声:减震。固废:按照环评要求对全院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以上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院内暂存后定期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禁擅自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医院共建设4处食堂,分别位于3#楼、7#楼、8#楼、9#楼,食堂油烟分别经各配套的国家认证的油烟净化器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32m高排气筒集中排放;直燃机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天然气燃烧后的废气经2根排气筒(25m及30m)达标排放,依据监测结果可知,直燃机外排废气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废水:本院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均经管网进入****处理站采用“强化两段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接触消毒”处理工艺达标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外排废水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排放标准。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食堂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及风机、直燃机水泵、冷却塔组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通过减震、建筑隔声措施后,经监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固废: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按性****医院内的100m3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每日清运)进行安全处理,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过程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院方将消毒脱水后的污泥装入耐腐蚀封闭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消毒脱水后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泥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生活垃圾置入楼内各层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清运至院内生活垃圾暂存点,每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最****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
(1****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由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变更为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排气筒高度由15m变更为32m。原因:传染病房不再建设,因此无需建设紫外消毒设施,处理设施工艺优化提升将活性炭吸附变更为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同时将排气筒高度建设为高于周围病房楼至32m。(2)院区不再建设传染科,检验科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处置,无废水产生,不再建设检验科废水处理槽。(3)医疗废物暂存间由西北角100m2变动为东北处设置2座(1座225m2及1座90m2)医疗废物暂存间。原因:根据院区功能布局优化调整,优化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规范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单位名称:****中心;(2)项目名称:****医疗中心****医院)建设项目;(3)主体工程内容:1#急诊及儿童住院部:38254m2,地上6层、7层,地下2层,500张床位;2#综合门诊医技楼:91610m2,地上6层,科室设置:门诊、肠道、发热科、儿内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儿童内科、外科、产科、妇科、肿瘤科、泌尿科、疼痛科、整形美容科、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3#行政办公楼:6210m2,地上6层。配套建筑,****中心门厅、接待登记处、餐厅、办公门厅、院史展厅、办公室、值班室等;****中心,****办公室等;4#办公楼:6210m2,地上6层。配套建筑,一层主要布置入口门厅、值班室等;****办公室等;5#康复中心:12310m2,6#康复中心:7220m2,2座7层楼体,由3层裙楼连通,主要布置各类检验、康复用房、诊查用房等;7#住院部:12011m2,地上8层,3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8#住院部:26912m2,地上10层,4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9#住院部:12011m2,地上8层,3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10#高压氧仓制氧机房:475m2,地上1层。配套建筑,主要布置高压氧仓、制氧机房等;11#传染病楼:6465m2,地上4层,150张床位。科室设置:传染病门诊、观察病床等;12#后勤综合楼:7118m2,地上5层。配套建筑,****医院后勤用房、管理用房、保障用房等;13#污水处理站:地下,1层,占地1605m2;****中心地下建筑:137280m2,地下2层;公用工程:供电:市政供电;供水:市政供水;排水:达标排入市政管****处理厂;制冷供暖:燃气直燃机;餐厅:4个餐厅,燃料为天然气;氧气站:氧气站设置院内北侧靠西,制氧原理为变压吸附;消毒系统:紫外线和高温蒸汽消毒,蒸汽来源于室内电热系统;通风系统:机械通风;洗衣房:设置一处洗衣房。 | 实际建设情况:(1)单位名称:****;(2)项目名称:****南院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3)主体工程内容:1#急诊及3#病房楼(儿童住院部),总面积38254m2,1#急诊楼地上6层,地下2层;3#病房楼(儿童住院部)地上7层,地下2层,分为3A和3B;共500张床位;2#综合门诊医技楼:91610m2,地上6层,科室设置:门诊、肠道、发热科、儿内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儿童内科、外科、产科、妇科、肿瘤科、泌尿科、疼痛科、整形美容科、眼科、中医、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等;5#行政办公楼:6210m2,地上6层。配套建筑,一层主要布置入口门厅、值班室等,****办公室等;6#体检中心,6210m2,地上6层。配套建筑,****中心门厅、接待登记处、餐厅、办公门厅、院史展厅、办公室、值班室等;****中心,****办公室等。7#住院部:12011m2,地上8层,3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8#住院部:26912m2,地上10层,4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9#住院部:12011m2,地上8层,300张床位。地上一层主要布置入口大厅、住院部药房、病房、库房、消防控制室等;地上****中心病房、普通病房等;地上三至八层主要布置普通病房等。10#高压氧仓制氧机房更名为12#楼,目前楼房主体建成,475m2,地上1层,目前闲置,不再建设高压氧仓、制氧机房;11#病房:改为普通病房楼,6465m2,地上4层,150张床位。10#GCP病房楼7118m2,地上5层。13#污水处理站:地下,1层,占地1605m2;地下建筑:137280m2,地下2层。公用工程:供电:市政供电;供水:市政供水;排水:达标排入市政管****处理厂;制冷供暖:燃气直燃机;餐厅:4个餐厅,燃料为天然气;院内制氧改为外购液氧;消毒系统:紫外线和高温蒸汽消毒,蒸汽来源于室内电热系统;通风系统:机械通风;洗衣房:设置一处洗衣房。 |
(1)建设单位名称由“****中心”变更为“****”;(2)项目名称由“****医疗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变为“****南院区(****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其主要为单位名称变更;(3)主体工程内容:根据实际医疗服务功能类型调整功能布局,减少传染性污染源产生,因此不再建设高压氧仓制氧机房1栋(建设为12#楼,目前闲置),不再建设5#康复中心及6#康复中心,后勤楼改建为GCP病房楼,传染病房楼功能改为普通病房楼。(4)主体建筑物名称及功能用途:名称由3#行政办公楼改为5#行政办公楼,主体工程功能由办公及体检变更为办公;名称由4#行政办公楼改为6#体检中心,主体工程功能由办公变更为办公及体检;两座建筑名称变更,主体功能对换,总体不变,主要是根据实际医疗服务情况调整布局,功能类型无增加。(5)院内不在建设制氧站,氧气改为外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2.6685 | 0 | 0 | 0 | 42.669 | 42.669 | |
0 | 17.35 | 20.92 | 0 | 0 | 17.35 | 17.35 | |
0 | 1.2839 | 2.092 | 0 | 0 | 1.284 | 1.28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601 | 1.344 | 0 | 0 | 0.601 | 0.601 | / |
0 | 4.2944 | 6.2866 | 0 | 0 | 4.294 | 4.294 | / |
0 | 0.2148 | 0 | 0 | 0 | 0.215 | 0.21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强化两段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接触消毒”处理工艺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 | 院区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均经管网进入****处理站采用“强化两段生物接触氧化+次氯酸接触消毒”处理工艺达标处理后经市政管网****处理厂 | 在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和气象正常条件下,废水排放口的pH为7.2~7.3、色度5倍、化学需氧量浓度为32~3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9.1~9.8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4~24mg/L、氨氮排放浓度为2.56~2.79mg/L、动植物油排放浓度为0.71~0.85mg/L、石油类排放浓度为0.31~0.41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为0.207~0.251mg/L、挥发酚均未检出、总氰化物均未检出、沙门氏菌均未检出、志贺氏菌均未检出、总余氯排放浓度为3.83~4.11mg/L,粪大肠菌群排放浓度为2.5×102~2.9×102MPN/L,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5) | 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32m高排气筒 | 在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满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和气象正常条件下,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气筒进口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549,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臭气浓度最大值为631,去除效率为79~82%。废气处理设施出口臭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5)表2标准要求。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气筒进口氨速率为8.89×10-3~0.0116kg/h,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氨排放速率为1.50×10-3~2.03×10-3kg/h,平均去除效率为83%。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氨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5)表2标准要求 废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排气筒进口硫化氢速率为5.08×10-3~6.31×10-3kg/h,废气处理设施出口(DA001)硫化氢排放速率为8.15×10-5~1.23×10-4kg/h,平均去除效率为98%。废气处理设施出口硫化氢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5)表2标准要求。 | |
2 | 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 | 油烟净化器 | 在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满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和气象正常条件下,3#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折算浓度为0.6~0.9mg/m3,平均去除效率97%。3#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51~4.88mg/m3,平均去除效率88%。7#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折算浓度为0.1~0.2mg/m3,平均去除效率96%。7#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5.21~6.11mg/m3,平均去除效率89%。9#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油烟折算浓度为0.1~0.2mg/m3,平均去除效率96%。9#楼油烟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为7.63~8.91mg/m3,平均去除效率81%。油烟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废气排放浓度及去除效率均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大型标准限值要求。 | |
3 | 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低氮燃烧+烟气循环 | 在验收监测期间的生产负荷满足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和气象正常条件下,一号直燃机组排气筒出口(DA002)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为1.4~1.9mg/m3,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3~4mg/m3,氮氧化物折算排放浓度为23~27mg/m3,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 二号直燃机组排气筒出口(DA003)颗粒物折算排放浓度未检出,二氧化硫折算排放浓度未检出~6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9~12mg/m3,林格曼黑度<1,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标准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基础减震,隔声 | 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测定值范围分别为(48~52)dB(A)、(39~44)dB(A) | |
2 | 基础减震,隔声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基础减震,隔声 | 敏感点噪声测定值为(50~51)dB(A)、(39~4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环评要求对全院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脱水后暂存于污泥暂存间。以上固体废物为危险废物,院内暂存后定期交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严禁擅自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按性****医院内的100m3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运走(每日清运)进行安全处理,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运输过程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医疗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院方将消毒脱水后的污泥装入耐腐蚀封闭容器中,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消毒脱水后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555-2023)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污泥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进行建设。 生活垃圾置入楼内各层垃圾桶内,由保洁员清运至院内生活垃圾暂存点,每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至市政垃圾中转站,最****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理。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活性炭交由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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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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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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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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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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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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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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