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花都两龙能源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14MAC5KX8C19 | 建设单位法人:张锦中 |
张锦中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镇两龙路1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加油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两龙路10号 |
经度:113.****01629 纬度: 23.****6826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1-23 |
穗环管影(花)〔2023〕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14MAC5KX8C19001U |
2024-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114MAC5KX8C1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114MAC5KX8C1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368736L | 竣工时间:2024-10-29 |
2024-10-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2-28 |
2024-1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bbs/articleDetail?id=d147fe607e9e468da3049a4ac98d94ac type=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年销售汽油4380吨(分别是92#汽油2920吨、95#汽油1095吨、98#汽油365吨)、柴油 292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年销售汽油4380吨(分别是92#汽油2920吨、95#汽油1095吨、98#汽油365吨)、柴油 2920 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油罐车卸油→埋地油罐→加油机→加油 | 实际建设情况:油罐车卸油→埋地油罐→加油机→加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渣池预处理后,与经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并接驳入市政****净水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生产废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pH、粪大肠菌群数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其他指标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二)储油罐装料(大呼吸)、加油作业产生的汽油油气分别经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小于4米,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要求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厂区工艺合理化布局,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防止振动、噪声污染扰民。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四)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排污口须进行规范化建设。****加油站应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七)该项目污染物排放应按《报告表》核算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进行控制。该项目挥发性有机废气新增排放总量为1.4006吨/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标为2.8012吨/年,从已关闭的**市金****公司项目产生的减排量中划拨;COD和氨氮新增排放总量分别为0.1095吨/年0.00548吨/年,按照2倍替代的要求,所需替代指标分别为0.219吨/年、0.01096吨1年,****处理厂2015年主要污染物的削减量中划拨。项目建成后再根据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及相关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93 | 0.365 | 0 | 0 | 0.049 | 0.049 | |
0 | 0.0114 | 0.1095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24 | 0.0055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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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沉渣池、三级化粪池 | 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生产废水中COD、BOD5、SS、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氮、氨氮、总磷、pH、粪大肠菌群数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其他指标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较严者。 | 隔油沉渣池、三级化粪池 | 废水监测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储油罐装料(大呼吸)、加油作业产生的汽油油气分别经一次、二次油气回收装置进行回收,储油罐小呼吸产生的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油气处理装置排气口距地平面高度不小于4米。 | 油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要求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 | 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 | 废气监测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的工艺设备,各种声源须经减振、降噪处理 |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类标准。 | 减振、降噪处理 | 项目西面的交通干线两龙路为城市主干路,西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处置 |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进行管理,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油站应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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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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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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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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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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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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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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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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