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招标项目 春风9号注汽工程辊式破碎机\100-150t/h 100-200mm(招标编号:****) , 招标人为 ****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辊式破碎机\100-150t/h 100-200mm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1 | 辊式破碎机\100-150t/h 100-200mm | 2.000 | 台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 (2)乙方承诺本次招标生成框架协议上架后,易派客下单后3个自然日内响应采购请求,并在框架协议约定条件下签订订单合同保证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应、延迟供应或新增条件。如违反本承诺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 (3)投标****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追缴保证金款项,未结清期间,该投标****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2月21日11时30分 至 2024年12月26日17时30分 (**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银行汇票或电汇的方式购买。收款账号:370********050153894 账户名称:**** 开户行:****银行**胜利支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1.****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委托****招标,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 2.根据石工建工单物〔2023〕30号工单要求,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600元/包。因系统限制仅能显示100元,请已缴100元****公司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账户****370********050153894电汇补充缴纳剩余500元,或直接缴纳600元,并上传全部付款回执,以便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费不允****公司代缴。购买招标文件后如需开具发票请于付款当日联系招标人,并通过扫描招标文件附件中二维码向招标人提供开票信息。因投标人未仔细核对开票信息导致发票错误的,自行承担后果。跨周、跨月、跨年不予补开发票。 4.招标文件费发票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税额33.96元,请认真区分好发票类型,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填写开票信息。 5.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3142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23142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6.如果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发生失信、限高、重大行政处罚等情形,招标人有权不签订合同,取消中标结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公司
联系人: 张友助 联系人: 苗聪
电 话: 133****0567 电 话: 054****5998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电子邮件: ****@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2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