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10千伏变电站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0434614 | 建设单位法人:孟烈 |
程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园区经七路东经八路**业大道北,****厂区内部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10****电站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建设地点: | ****园区 经七路东经八路**业大道北,****厂区内部 |
经度:115.19058 纬度: 35.7508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24 |
濮环审表〔2024〕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19-06-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 |
37.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043461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沐鑫****公司 |
****0900MA44J08E74 | 验收监测单位:**凯洁****公司 |
****0104MA45EHWK90 | 竣工时间:2024-09-20 |
2024-09-2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01 |
2024-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终期规模为主变容量:2×50MVA、2×40MVA(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终期规模为主变容量:2×50MVA、2×40MVA(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本期**1座52.2m3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容积为22m3)连通。 (2)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前期设置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前期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企业现有1座1000m3的危废间,****电站东侧50m,危废间已随厂区一期工程进行验收。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产生时长较长,企业主要从事以电动车环保动力电池制造为主,有处理废旧蓄电池的资质,变电站废蓄电池短时间暂存危废间后送往企业的再生铅项目作为原料使用。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建设单位已与**金****公司签订危废回收协议,一旦产生废变压器油交由该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本期**1座52.2m3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容积为22m3)连通。 (2)生活垃圾依托站内前期设置的垃圾收集箱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3)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前期建设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本项目不设置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间。企业现有1座1000m3的危废间,****电站东侧50m,危废间已随厂区一期工程进行验收。本项目产生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产生时长较长,企业主要从事以电动车环保动力电池制造为主,有处理废旧蓄电池的资质,变电站废蓄电池短时间暂存危废间后送往企业的再生铅项目作为原料使用。变电站运行至今未产生事故废油,建设单位已与**金****公司签订危废回收协议,一旦产生废变压器油交由该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执行环保要求和相关设计标准、规程,优化设计方案,工程建设应符合项目所涉区域的总体规划。 2、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电站外满足工频电场强度不大于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不大于100μT的标准要求。 3、****政府做好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确保在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医院、学校、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4、变电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声降噪措施。****电站厂界噪声、变电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符合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5、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酒水、隔离等措施,防治扬尘、噪声污染环境。项目建设后,应及时恢复临时占地的植被和使用功能,防治水土流失。 | 实际建设情况:按照要求进行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62.028 | 0 | 0 | 0 | 0 | |
0 | 0 | 5.501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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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3.6144 | 0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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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1×20MVA),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户外布置。运行调度名为110****电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期拆除现有3#主变(1×20MVA),在拆除后空地上**3#主变(1×40MVA,户外布置);在预留位置**4#主变(1×50MVA,户外布置)。本期扩建完成后1#主变容量50MVA,2#主变容量40MVA,3#主变容量40MVA,4#主变容量50MVA,户外布置。运行调度名为110****电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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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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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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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①分层开挖,表层土剥离(编织袋装土在外围形成临时挡墙进行拦挡、密目防护网进行覆盖)+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植被恢复); ②作业洒水降尘+防尘网/苫布遮盖+开挖挖填同步苫布遮盖+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 ③施工完工后对临时场地恢复+拆除临时建筑物+掘除硬化地面+弃渣综合利用; ④施工临时占地进行复垦、绿化,种植草本、灌木等,道路两侧栽植行道树; ⑤在站址四周设置挡土墙、护坡等措施,可避免站址场地平整时的土石方覆压周围植被,减少植被损失。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①本期在站内建设,**4#主变区域施工前为硬化区域,本期清除硬化地面后进行开挖,前期工程已建设有围墙,施工在站内进行,开挖产生的多余的土石方在厂区内覆土绿化,施工过程中未对站外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②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临时推土采用防尘网遮盖,施工结束后多余的土石方在厂区内覆土绿化。 ③经现场调查,本项目施工临时场地已恢复原状,施工临时建筑已拆除,施工垃圾已清运完毕。 ④本项目在站内建设,站内采用硬化地面,无需绿化,施工临时占地为厂区内部道路和空地,未破坏站外植被。 ⑤本期在站内建设,前期设置有围墙,未对站外植被造成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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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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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各项污染因子达到标准要求;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建设单位必须做好与输变电工程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工作,****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居民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取得公众对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理解和支持,避免产生纠纷并负责解决涉环纠纷。 五、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完工后,按规定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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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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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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