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橡胶制品2000万件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0359547 | 建设单位法人:高伟 |
高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开发区河钢路以南,****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橡胶制品2000万件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13-橡胶零件制造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15.858056 纬度: 37.77527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1-11 |
衡行审字第2021XM010-003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0359547001V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1********035954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035954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101MACNKUK590 | 竣工时间:2024-09-01 |
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content/91452.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橡胶件2000万件、塑料件1800万件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橡胶件2000万件、塑料件1800万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 | 实际建设情况:暂未建设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 |
暂未建设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①塑料挤出、注塑、拼接工序设置集气罩(加软帘),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设置密闭间加干式过滤箱,再共用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橡胶挤出、拼接工序设置集气罩(加软帘),硫化工序设置集气罩,橡胶注射成型硫化工序设置集气罩(加软帘),再共用一套“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③本项目激光切割、电火花工序下方设置风道口,喷砂工序设置引风系统共用一套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3排气筒排放; ④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①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设置密闭间加干式过滤箱,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硫化工序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过“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③硫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烘干箱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过“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
新增橡胶产品干燥废气;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企业本次验收不涉及塑料挤出废气、橡胶挤出、拼接工序废气、挤出硫化工序废气、激光切割、电火花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原辅材料使用,环评设计,使用PVC、TPE、钢材、焊条等原辅材料。 2、生产设施,环评设计,全厂生产设备115台/个/条。 实际建设:全厂生产设备52台/个/条,挤出硫化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塑料挤出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一致,部分产品硫化后,需使用烘干箱,使产品干燥,增加一台烘干箱。 3、排污节点,环评设计,塑料挤出、注塑、拼接工序废气、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废气、橡胶挤出、拼接工序废气,挤出硫化工序废气、成型硫化工序废气、激光切割、电火花工序废气,喷砂工序废气、焊接烟尘。 4、平面布局,环评设计,****办公室,北侧西部为折弯机、激光切割区、原料库;北侧中部为2条挤出硫化线、2条塑料挤出线;北侧东部为2条喷涂线(包含密闭预热烘箱、密闭喷涂房和密闭固化烘箱三部分);南侧西部为机加工区;南侧东部为注塑区、注胶硫化区;东南角为危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1、原辅材料使用,实际建设,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不涉及PVC、TPE、钢材、焊条等原辅材料的使用。 2、生产设施,实际建设,全厂生产设备52台/个/条,挤出硫化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塑料挤出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一致,部分产品硫化后,需使用烘干箱,使产品干燥,增加一台烘干箱。 3、排污节点,实际建设,新增橡胶产品干燥废气;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企业不再涉及塑料挤出废气、橡胶挤出、拼接工序废气、挤出硫化工序废气、激光切割、电火花工序废气、焊接烟尘及相关设备运行噪声和钢材下脚料、废钢砂、焊渣。 4、平面布局,实际建设时,根据项目特点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厂区大门位于北侧,厂区东北侧车间内,西侧为办公区,中部西侧为恒温库及产品展示区,东侧为硫化机工作区及喷涂室;环评设计车间南侧增加车间一座,车间内北****办公室、集中供料室、注塑机工作区、成品库房;车间内南侧从西到东依次为抛丸清理机、喷砂清理机工作区及硫化机工作区;厂区东南角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间。 |
1、原辅材料使用,实际建设,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不涉及PVC、TPE、钢材、焊条等原辅材料的使用。 2、生产设施,实际建设,全厂生产设备52台/个/条,挤出硫化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塑料挤出线暂未建设,不涉及相关生产设备一致,部分产品硫化后,需使用烘干箱,使产品干燥,增加一台烘干箱。 3、排污节点,实际建设,新增橡胶产品干燥废气;挤出硫化线、塑料挤出线、模具生产线暂未建设,企业不再涉及塑料挤出废气、橡胶挤出、拼接工序废气、挤出硫化工序废气、激光切割、电火花工序废气、焊接烟尘及相关设备运行噪声和钢材下脚料、废钢砂、焊渣。 4、平面布局,实际建设时,根据项目特点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调整。厂区大门位于北侧,厂区东北侧车间内,西侧为办公区,中部西侧为恒温库及产品展示区,东侧为硫化机工作区及喷涂室;环评设计车间南侧增加车间一座,车间内北****办公室、集中供料室、注塑机工作区、成品库房;车间内南侧从西到东依次为抛丸清理机、喷砂清理机工作区及硫化机工作区;厂区东南角为一般固废暂存间及危废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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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808 | 0.4479 | 0 | 0 | 0.081 | 0.081 | / |
0.464 | 0.9464 | 2.7763 | 0 | 0 | 1.41 | 0.94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处理厂。 | 经检测,生活污水排放口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均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2**企业水污染****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 | ①DA001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要求,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碳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②DA002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去除效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DA004硫化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去除效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执行**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浓度限值要求,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 ①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设置密闭间加干式过滤箱,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②硫化工序经集气罩(加软帘)收集后,经过“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③硫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注塑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烘干箱干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共同经过“RC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一体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DA001预热、喷涂、烘干、固化工序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表面涂装业”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低浓度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碳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要求,因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故加测该车间口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经检测,该车间口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标准要求;DA002硫化工序吸附状态下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DA002硫化工序脱附状态下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DA004硫化工序吸附状态下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DA004硫化工序脱附状态下排气筒出口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限值要求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要求;因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均不符合标准要求,故加测该车间口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经检测,该车间口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3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标准要求,硫化氢、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功能区标准 |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 | 东厂界不具备现场监测条件,故未监测该厂界噪声。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8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所测厂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为达标排放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所占车间为已建成车间,车间地面已经全部硬化,不涉及打地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但为了确保本项目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提出如下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地面先用三合土铺底,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水池底部用8~10cm的水泥浇底),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需进行防渗处理,先用三合土铺底,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水池底部用8~10cm的水泥浇底),然后涂防渗环氧地坪漆,以达到防腐防渗漏的目的,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和土壤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所占车间为已建成车间,车间地面已经全部硬化,不涉及打地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径,但为了确保本项目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提出如下防渗措施: 一般防渗区:生产车间其他地面先用三合土铺底,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水池底部用8~10cm的水泥浇底),其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需进行防渗处理,先用三合土铺底,再用水泥硬化(防渗水池底部用8~10cm的水泥浇底),然后涂防渗环氧地坪漆,以达到防腐防渗漏的目的,其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橡胶下脚料、塑料下脚料、钢材下脚料、除尘灰、废钢砂、焊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更换时交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滤芯、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塑料下脚料、橡胶下脚料、不合格品、除尘灰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废催化剂更换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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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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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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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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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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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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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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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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