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园(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睿园(项目****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关于**生态文旅区XC02-29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19]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睿园(一期工程)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市生态文旅区西片区万福**侧,龙津路西侧,海天**侧,万康路东侧。
2.1.2 建设规模:**睿园(一期工程)1-3#、5-9#楼、1#商业、门卫M2、2#配电房、2#开关站、1#门楼、地下车库(一期人防部分)、地下车库(一期非人防部分),总建筑面积72897.7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3358.28平方米(人防面积约6238.73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 约2.49亿元
2.1.4 工期要求:57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睿园(一期工程)1-3#、5-9#楼、1#商业、门卫M2、2#配电房、2#开关站、1#门楼、地下车库(一期人防部分)、地下车库(一期非人防部分)**(含土方、桩基、基坑支护)工程及公共区域装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3 年(2017年7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1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
注:①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予以证明,三项材料缺一不可。
②建筑面积在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施工合同描述不一致的,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为准,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未描述的以合同为准,描述不清的由投标人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描述不清且未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来证明的不予认可。
③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备案表)必须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盖备案章(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未加盖备案的须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提供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有效的有二维码的记录证明。
④竣工验收证明(须四方公章(红章)齐全,四方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 自2018-07-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19-07-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0-04-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需具备《**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管理处办理,咨询电话:0517-****6723)。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
3.10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①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11 自2018-07-01以来投标人没有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07-14 09:00:00至2020-08-05 17:30:0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公共**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08-06 09:30:0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市翔宇南道1号 | 地 址: | **市**路9****创业园6楼601~605室 |
邮 编: | 223001 | 邮 编: | 223001 |
联 系 人: | 吴工 | 联 系 人: | 葛** |
电 话: | 0517-****1662 | 电 话: | 0517-****8992 |
传 真: | 传 真: | 0517-****8992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2020-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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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