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万吨铬锆铜类、铜铁类系列高性能材料及制品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4MA6XG7JW7J | 建设单位法人:梁建斌 |
李方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省**市**县城新区**产业园望塬西路1号888室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2万吨铬锆铜类、铜铁类系列高性能材料及制品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5-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251-C3251-铜压延加工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07.894444 纬度: 34.361667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9 |
宝审服环字〔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324MA6XG7JW7J001U |
2024-05-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56.57 |
306.57 | 运营单位名称:**** |
MA6XG7JW-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4211-6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4211-6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5hOx6w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计年产铬锆铜系列材料及零件14300t,铜铁、镍铁、铜铬铌等高性能材料及零件5700t,合计20000t。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年产铬锆铜系列材料及零件14300t,铜铁、镍铁、铜铬铌等高性能材料及零件5700t,合计20000t。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铸锭/板材/板带/型材/棒/丝的生产加工过程划分为:铸锭制备过程、成品制备过程,其中铸锭制备工艺按熔炼炉分类,分为半连续感应熔炼工艺、真空熔炼工艺、电渣重熔工艺;成品制备过程按产品类型分类,分为成品板材/板带生产工艺、成品棒/丝生产工艺、成品板带/型材生产工艺。合金粉加工工艺主要为雾化、检验。无氧铜型材的加工工艺主要为挤压/冷却、检验。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铸锭/板材/板带/型材/棒/丝的生产加工过程划分为:铸锭制备过程、成品制备过程,其中铸锭制备工艺按熔炼炉分类,分为半连续感应熔炼工艺、真空熔炼工艺、电渣重熔工艺;成品制备过程按产品类型分类,分为成品板材/板带生产工艺、成品棒/丝生产工艺、成品板带/型材生产工艺。合金粉加工工艺主要为雾化、检验。无氧铜型材的加工工艺主要为挤压/冷却、检验。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①8t熔炼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电渣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高纯金属铬制粉废气通过在产尘点设置收尘集气口/密闭设备管道连接,废气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④1#厂房、2#厂房及3#厂房真空泵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⑤热轧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⑥雾化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生产****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处理工艺:收集→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回用,设计处理量为5m3/h。(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4)固废:设置危废库一座,位于厂区东北角,已建导流沟、收集池。设置1处固废暂存处;炉渣、废耐火材料、废坩埚等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8t熔炼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电渣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③高纯金属铬制粉废气通过在产尘点设置收尘集气口/密闭设备管道连接,废气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④1#厂房、2#厂房及3#厂房真空泵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⑤热轧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⑥雾化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废水:生产****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处理工艺:收集→混凝沉淀→气浮→过滤→回用,设计处理量为5m3/h。(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等措施。(4)固废:设置危废库一座,位于厂区东北角,已建导流沟、收集池。设置1处固废暂存处;炉渣、废耐火材料、废坩埚等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处置。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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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68 | 1.68 | 0 | 0 | 1.68 | 1.68 | / |
0.0001 | 1.12 | 1.12 | 0.0001 | 0 | 1.12 | 1.12 | / |
12.91 | 1.64 | 1.64 | 12.91 | 0 | 1.64 | -11.27 | / |
0.8 | 0.8 | 0.8 | 0.8 | 0 | 0.8 | 0 | / |
0.29 | 0.0524 | 0.0524 | 0.29 | 0 | 0.052 | -0.238 | / |
0 | 0.0002 | 0.0002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 | 本项目未新增员工,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反渗透浓水、内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外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反渗透浓水、内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用于外循环系统补水;外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排入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治理熔炼炉废气布袋除尘器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 8t熔炼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本次固定污染源废气DA001熔炼废气排放口出口管段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均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 340号)中标准限值要求;烟气黑度和氟化物监测结果分别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和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 | |
2 | 治理制粉废气的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高纯金属铬制粉废气通过在产尘点设置收尘集气口/密闭设备管道连接,废气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本次固定污染源废气DA002制粉废废气排放口出口管段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3 | 治理重熔炼废气的布袋除尘器 | 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 电渣炉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本次固定污染源废气DA003重熔炼废气排放口出口管段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氟化物监测结果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4中标准限值要求;镍及其化合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4 | 治理真空泵废气的油雾净化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9-2019) | 1#厂房、2#厂房、3#厂房真空泵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本次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9-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5 | 治理热轧废气的油雾净化器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热轧废气采用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 本次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9-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
6 | 治理雾化炉废气的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雾化炉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本次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间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设置1座隔声间。 | 本次厂界各侧昼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现有厂房、公用工程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有厂房、公用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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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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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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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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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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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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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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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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