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林委乐-**-**公路(**至****段一期工程)№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碎石、机制砂采购询价公告
因工程施工需要,****隆林委乐-**-**公路(**至****段一期工程)№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决定对施工用碎石、机制砂采购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备注 |
1 | 机制砂 | 0-4.75mm | 吨 | 9780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2 | 碎石 | 0-4.75mm | 吨 | 5020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3 | 碎石 | 4.75-9.5mm | 吨 | 2070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4 | 碎石 | 9.5-19.5mm | 吨 | 9800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5 | 碎石 | 19.5-31.5mm | 吨 | 8900 | 2024年12月30日前 | |
合计 | 35570 |
注:本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双方结算数量为准,供方应考虑数量调整的相关风险,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
(一)质量必须符合《公**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用机制砂》(JT/T819-2023)、《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241-2011)、《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JTG 3431-2024),及本项目公路业主和总监办要求、国家相关标准及项目业主对砂石质量的相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①碎石质量必须符合《公**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及本项目公路业主和总监办要求(选取人另文通知),随时接受监理单位及选取人人员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②碎石质量必须满足以下要求:碎石应洁净、无风化、无杂质,无其他有害物质,并具有适当的颗粒级配,表观相对密度≥2.60,砂当量(%)≥60,亚甲蓝值(g/kg)≤1.4,棱角性(流动时间)(s)≥30,干式除尘法小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大于1%。
具体以抽样送检满足工程项目业主有关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规范为准。
三、报价说明:
(一)报价包含原材费用、加工费、装车费、运杂费、税金、合理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协议执行期内为固定价。在协议执行期间,结算单价不予调整,亦不免除供方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二)供方应充分考虑交货期、交货地点等相关因素;
(三)需方会对响应报价进行评审,如报价单位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成本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如报价单位明显高于市场价格,需方有权要求报价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高于市场价报价,应否决其响应报价;
四、供货要求:
(一)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及项目施工图纸要求,若不符合将进行退货处理,因产品不合格对工程项目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方承担;
(二)送货地点:******县兴广1标项目部1#水****猪场乡龙**附近)
(三)产品需随车附送货单及产品质量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五、评选要求:
(一)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法,推荐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最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若本次采购出现两家及以上的报价单位的报价(不含税)相同且最低时,优先推荐在电子招采平台上响应报价最早的报价单位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三)若有效综合报价(不含税)排名第一的报价单位主动放弃成交(需出具书面说明)或被投诉且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或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的(需出具书面说明),则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供方重新发起采购。
六、结算方式:
(一)一票制结算,月结,供方需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货物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凭下所列单证按月向项目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货物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需双方签认的对账单。
项目收到上述单据,按本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在扣除该批结算款5%的质量保证金后,及时向供方支付该批结算款95%的价款,质量保证金在需方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后,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供需双方对供货情况进行核实,****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办理质量保证金退还手续,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如质量保证期内因供方所供材料导致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损失从供方质保金中足额扣除,如质保金不够扣除,供方须将不足部分按需方要求补齐;如无质量问题,则由供方以书面形式向需方提交退还质量保证金的申请,供需双方进行核实无误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返还并不免除供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二)如合同有效期内,因税收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发生调整的,与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不一致时,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自增值税税率(征收率)变化之日起,对本合同金额依据变化后的增值税税率(征收率)进行测算后进行补充调整。
(三)需方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914********062402B
地址:****邕武路1号
注册电话:0771-****688
开户行:建行****支行
开户账号:450********050500643
备注:兴广1标
七、注意事项:
(一)报价单位严禁擅自变更报价清单,如变更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二)报价填写不全的视为无效报价,按否决其响应处理;
(三)禁止报价单位串通报价,禁止进行不公平竞争的相关行为,如出现以上情况,否决其响应资格,并且采购方有权终止本次采购。
(四)报价单位响应报价中选后,若以各种理由不按约定供货的,我单位有权把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并****公司的竞选活动。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九、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登录“****电子招采平台”后在左侧菜单栏点击【项目管理】-【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二)报名后再进行网上响应报价,供应商在“****电子招采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栏【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在项目信息列表,点击【参与项目】,自行查看并响应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17时00分前(**时间)。
(四)开启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8日10时00分(**时间)。
(五)逾期未进行网上报价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上述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另行通知。
十、成交结果公示媒介:
****电子招采平台(https://ebidding.****.com/)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采中心:0771-****388
(二)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199****2636
****隆林委乐-**-**
公路(**至****段一期工程)№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2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