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2024-12-18 20:09:48主题词:发布机构:发文字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136 0931-****057
通讯地址:甘****广场南路77号省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 编:73003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30****填埋场建设项目 | ****开发区****园区内 | **** | ******公司 | ****填埋场总库容30万方,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约20年,形成年处置危险废物15000m3(约24000t)的能力。包含主体工程填埋区,以及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 (1)重点****园区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还需关注与现有工程的依托情况、现有工程的建设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2)项目投产后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危险废物填埋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 (3)项目运行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地表水环境、土壤环境、声环境的影响。 预防措施: (1)项目填埋库区在每个单元格内预埋DN110HDPE花管,封场后将单元池内产生的填埋气排出单元池,以无组织形式散失;暂存废气依托一期工程,经负压收集+碱喷淋+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实验室废气依托一期工程,经集气罩+三级碱洗+15m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各废气均能达标排放。 (2)拟建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水解酸化+AO生化+MBR+RO的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 项目场区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要求进行建设,并且均按照地下水相关要求进行了分区防渗。(4)施工期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期间,采取低噪声设备,确保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5) 施工建筑垃圾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运往白****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现有工程,袋装收****工业园区生活垃圾收集点。 运营期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实验室废物等危险废物,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库,定期填埋处置或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进行了公众参与信息公示,本次采用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及张贴公告等调查方式收集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公示网址:https://www.****.com/gs/detail/1?id=31220EYmOM)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网络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月4日;建设单位在****官方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com/?company/105.html)进行了全本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同时选取项目所在地受众接触较多的《**日报》进行报纸公示,报纸刊登时间2024年6月26日、2024年6月27日,共计2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项目的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