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中心相关规定,并已****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市**区赛达二支路30号**厂房三车间一层 | ||
房产 | ||
****区赛达二支路30号 | ||
1,983.161平方米 | 面积说明 | |
工业 | 特色 | |
占用 |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 | |
津(2022)**区不动产权第****740号 | 免租期限5月 | |
整体续期满五年,除去五个月免租期(本项目租赁期60个月,其中免租期5个月,计租期55个月) |
**** |
195.708万元 | 租赁期限 55月 | |
42.7万元 | 租赁到期日 ||
整体续期满五年,除去五个月免租期(本项目租赁期60个月,其中免租期5个月,计租期55个月) | ||
季付 |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否 | |
是 | ||
10万元 | 交纳形式网上支付 | |
信息披露期满前 | ||
1、意向承租方需办理有效承租登记手续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单方撤 销承租申请。 2、以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议、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组织竞 价,意向承租方应按规定参与竞价活动。 3、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应在项目公示要求的时间和** ****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书面通知的期限内与出 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租赁合同,支付交易服务费。 4、遵守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和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金的保证 内容及公示约定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不予退回,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承租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 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按照**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 3、最终承租方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支付 约定押金和交易服务费后,**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 供的已收到约定押金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 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 ||
否 |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 |
否 |
1、此次出租的房产标的以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出租方预约现场勘察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不予接待。现场勘查后,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现场勘察确认书》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苏丽娜,联系电话:155****3812,预约现场勘查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 2、意向承租方须在项目挂****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依规定办理承租登记手续,登记时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勘查确认书》,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并已完成对该出租房产的实地踏勘并对该出租房产现状已完全知悉且认可。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房产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3、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产****银行账户。 4、此项目在挂牌期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本项目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商定提交拟签署租赁合同文本并签署租赁合同。 6、承租方应在签署租赁合同起5日内将承租押金10万元向出租方进行支付。**产权在收到出租方提供已收上述款项的收款凭证后履行后续交易程序。 7、合同签署完毕后,**产权确认交易服务费到账及收到出租方提供的已收到约定押金的证明材料后可出具交易凭证,出具交易凭证后最终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原路径原额无息返还。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承租方不得合租、未来不得转租。 | ||||||
无 | ||||||
1、本房地产目前为占用状态。 2、本房产的评估结果为含税价格,不包含与出租房地产相关的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 3、本项目房产无诉讼、无查封、无担保等情况。 4、该房产有抵押,抵押尚未解除,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有被收回的风险。 |
****中心有限公司 |
110********586 |
****营业部 |
316****000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