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0000吨无机胶凝材料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82MA3TX5TU2H | 建设单位法人:毛荣良 |
丁雪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化工产业园创业街与**大道交叉口往南300米路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80000吨无机胶凝材料高性能外加剂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化工产业园创业街与**大道交叉口往南300米路西 |
经度:116.70214 纬度: 36.96724 | ****机关:****服务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1 |
德审批环〔20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82MA3TX5TU2H001V |
2023-08-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3000 |
16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482MA3TX5TU2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482MA3TX5TU2H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0357249 | 竣工时间:2024-01-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zhbkys.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6万吨无机胶凝材料高性能外加剂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6万吨无机胶凝材料高性能外加剂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上料、反应、干燥、出料;上料、混合、干燥、出料 | 实际建设情况:上料、反应、干燥、出料;上料、混合、干燥、出料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1)有机工艺废气(一期):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15m高P1排气筒; (2)投料废气、粉碎废气、包装废气(一期):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15m高P2排气筒; (3)干燥废气、部分投料废气及包装废气(一期):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水洗+29m高P3排气筒; (4)罐区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水洗+活性炭吸附+15m高P4排气筒; 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系统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O生化”工艺; 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处理; (2)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检查维护。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有机工艺废气(一期):水洗+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催化燃烧+15m高P1排气筒; (2)投料废气、粉碎废气、包装废气(一期):负压收集+布袋除尘+15m高P2排气筒; (3)干燥废气、部分投料废气及包装废气(一期):低氮燃烧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水洗+29m高P3排气筒; (4)罐区废气、污水站废气、危废库废气:水洗+活性炭吸附+15m高P4排气筒; 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循环系统废水及初期雨水进入厂区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与****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污水站处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A/O生化”工艺; 固废:(1)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处理; (2)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噪声:采用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定期检查维护 |
P3干燥废气增加旋风除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0590 | 10590 | 0 | 0 | 10590 | 10590 | |
0 | 0.254 | 0.64 | 0 | 0 | 0.254 | 0.254 | |
0 | 0.017 | 0.06 | 0 | 0 | 0.017 | 0.01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29999 | 330000 | 0 | 0 | 329999 | 329999 | / |
0 | 0.21 | 0.42 | 0 | 0 | 0.21 | 0.21 | / |
0 | 1.65 | 1.65 | 0 | 0 | 1.65 | 1.65 | / |
0 | 0.593 | 3.245 | 0 | 0 | 0.593 | 0.593 | / |
0 | 2.411 | 5.02 | 0 | 0 | 2.411 | 2.41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协议 | 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A/O池+二沉池 | 污水排口pH范围为7.1-7.3,SS、BOD、化学需氧量、总氮、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全盐量最大值分别为24mg/L、5.6mg/L、27mg/L、3.78mg/L、1.79mg/L、0.39mg/L、0.05Lmg/L、782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协议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液体投料废气、反应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 | 液体投料废气、反应废气经水洗+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后通过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DA001) | DA001排气筒硫酸雾、甲醛、VOCs、甲醇、丙烯酸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2 mg/m3、0.06mg/m3、3.67mg/m3、7.2mg/m3、3.67mg/m3最大排放速率1.18×10-3kg/h、1.07×10-4kg/h、6.97×10-3kg/h、1.28×10-2kg/h、6.54×10-3kg/h,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硫酸雾:45mg/m3、1.5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VOCs(非甲烷总烃):60mg/m3、3kg/h、甲醛:5 mg/m3、甲醇:50 mg/m3、丙烯酸:10 mg/m3) | |
2 | 固体加料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 | 固体加料废气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后通过高15米的排气筒排放(DA002) | DA002排气筒颗粒物、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2.1mg/m3、0.43mg/m3最大排放速率5.29×10-3kg/h、1.08×10-4kg/h,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硫酸雾:45mg/m3、1.5kg/h)、《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 | |
3 | 干燥废气治理设施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 | 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袋式除尘+水洗后通过高29 米的排气筒排放(DA003) | DA003排气筒颗粒物、SO2、NOx、甲醛、甲醇、VOCs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3、22.6mg/m3、0.52mg/m3、14.5mg/m3、<3mg/m3、<3mg/m3最大排放速率1.27×10-1kg/h、6.65×10-1kg/h、1.90×10-2kg/h、4.27×10-1kg/h、4.41×10-2kg/h、4.41×10-2kg/h,监测结果均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2019)“重点控制区”要求(颗粒物:10mg/m3、SO2:50mg/m3、NOx:10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VOCs(非甲烷总烃):60mg/m3、3kg/h、甲醛:5 mg/m3、甲醇:50 mg/m3) | |
4 | 危废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危废间、****处理站废气经水洗+活性炭吸附后通过高15 米的排气筒排放(DA004) | DA004排气筒硫酸雾、VOCs、氨、甲醛、丙烯酸、硫化氢、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为0.47mg/m3、2.17mg/m3、2.29mg/m3、0.16mg/m3、7.99mg/m3、0.020mg/m3、257(无量纲),最大排放速率为6.14×10-4kg/h、2.94×10-3kg/h、2.99×10-3kg/h、2.17×10-4kg/h、1.08×10-2kg/h、2.71×10-5kg/h、/kg/h,监测结果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硫酸雾:45mg/m3、1.5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DB 37/2801.6-2018)(VOCs(非甲烷总烃):60mg/m3、3kg/h、甲醛:5 mg/m3、丙烯酸:10 mg/m3)、《****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硫化氢:3 mg/m3、氨:20 mg/m3、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048- 2008) | 距离衰减、建筑隔音、减震 | 东厂界昼间最大噪声为57dB(A),夜间最大噪声为4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30048- 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站、危废间采用重点防渗,生产车间采用一般防渗 | 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站、危废间采用重点防渗,生产车间采用一般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要求 | 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1)厂区设置1100m3事故水池及1070 m3初期雨水池,可保证事故废水暂存于事故水池,不排至外环境 (2)储罐区设置1.2m围堰,围堰内部设有导流设施,利用阀门可进行雨污分流。 (3)项目拟建993m3的消防水池,可满足应急所需。 | (1)厂区设置1100m3事故水池及1070 m3初期雨水池,可保证事故废水暂存于事故水池,不排至外环境 (2)储罐区设置1.2m围堰,围堰内部设有导流设施,利用阀门可进行雨污分流。 (3)项目建设993m3的消防水池,可满足应急所需。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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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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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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