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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局《关于核准220千伏玲珑(覃东)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贵供电函〔2024〕13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220千伏玲珑(覃东)站110千伏配套送出工程。
二、项目代码为****。
三、项目单位为:****。
四、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街道、三里镇。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
****电站间隔工程
1.220****电站110千伏出线间隔:本期玲珑站110千伏出线6回,相关出线间隔均已在220****电站工程中同步建设,本期仅需各配置1套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
2.对侧间隔
玲珑站π接110千伏谢塘香线工程对侧谢村站、**站、茶香站沿用原110千伏谢塘香线出线间隔,以上3个间隔本期各配置1套与玲珑站对应的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原一次、二次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本期维持不变,对应修改相关标识。
玲珑站π接谢村~茶香110千伏线路工程对侧谢村站、茶香站沿用原谢村~茶香110千伏线路出线间隔,以上2个间隔本期各配置1套与玲珑站对应的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原一次、二次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本期维持不变,对应修改相关标识。
玲珑站π接110千伏谢鹤水线工程对侧谢村站、鹤岭站、水仙站沿用原110千伏谢鹤水线出线间隔,以上3个间隔本期各配置1套与玲珑站对应的三端光纤电流差动保护,其余原一次、二次设备满足本工程接入要求,本期维持不变,对应修改相关标识。
(二)输电线路工程
1.玲珑π接110千伏谢塘香线工程
π接段至谢村(T接**)侧:**线路路径长度约0.2千米。**杆塔2基。
π接段至茶香侧**线路路径长度约0.3千米。**杆塔1基。
2.玲珑π接谢村~茶香110千伏线路工程
π接段至谢村侧**线路路径长度约0.2千米。无**杆塔。
π接段至茶香侧**线路路径长度约0.3千米。无**杆塔。
3.玲珑π接110千伏谢鹤水线工程
π接段至谢村(T接水仙)侧:**线路路径长度约5.0千米。**杆塔25基。
π接段至鹤岭侧:**线路路径长度约5.4千米。**杆塔27基。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总投资估算为2494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规定。
八、工程招标活动由项目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请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二、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文件要求,****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三、项目业主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我委就项目在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等方面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书面告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委员会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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