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2-23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环境保护监管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有效性: |
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 |||||||||||||||||||||||||||||||
| |||||||||||||||||||||||||||||||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3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