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
你单位报来《****改革局关于请求审批**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调整的请示》(浔发改报〔2024〕131号)收悉。我委于2023年4月13日以《****关于**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贵发改农经〔2023〕198号)文件批复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因用地性质和实际建设情况,需要对**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中央投资部分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批复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市**镇永培村和佛荔村两个行政村及下辖的部分村屯的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池塘沟渠改造、公共空间环境治理4个工程。(一)生活垃圾治理:共建设垃圾池15个,购置三轮垃圾车2辆,垃圾桶10个;(二)生活污水处理:购置安装污水处理设施5套,DN400主管网1500米,DN300主管网4430米,DN200支管网7530米,建设公共厕所共300平方米;(三)池塘沟渠清理改造:**排水沟8900米,河道清理1800米,清淤池塘40000立方米;(四)公共空间环境治理:道路硬化34470平方米,修建河边护栏13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90盏,购买健身器材1套,道路拓宽14000平方米,溪流步道阶梯维修及加装防护2000米,修建道路护坡挡墙5处,道路美化绿化3000米,地面景观建设20处等。
调整后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一)生活垃圾治理:共建设垃圾池2个,购置三轮垃圾车2辆,垃圾桶16个;(二)生活污水处理:购置安装污水处理设施5套,DN300管4200米;DN200管7200米;DN150接户管600米;检查井650座;建设公共厕所共120平方米;(三)池塘沟渠清理改造:**排水沟6020米,清淤池塘35000立方米,鱼塘护坡400米;(四)公共空间环境治理:道路硬化42121平方米,修建道路护栏300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190盏,购买健身器材1套,修建道路护坡挡墙650米,道路美化绿化1000米,地面景观建设20处等(后附调整明细表);配套部分建设内容:****村委道路拓宽硬化工程、**市**镇新岗村沙子岭至佛荔村枫木坪道路拓宽工程和永培村机场屯道路硬化工程。
二、变更调整后原批复总投资3018.6万元保持不变,资金来源不变。
三、其他事项按原贵发改农经〔2023〕198号文件执行。
附件:**市2023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调整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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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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