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2024年12月11日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1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61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电子邮箱:hkhbjxzxk@dy.shandong.cn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安全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省**市**区义和镇滨孤****经济开发区富海产业园内) | **** | **典图****公司 | 拟新上一套10m3混配釜、新上一套0.9t/h燃气蒸汽发生器,甲醇使用量由1333.08t/a降至333.08t/a,将一部分聚醚多元醇钾与新鲜水进行混配,生产不同浓度的聚醚多元醇钾,此过程仅涉及物料混配,不发生化学反应。 | (一)废气污染防治。混配及装桶过程的有机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醇经“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燃气蒸汽发生器配套低氮燃烧器(水冷预混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蒸汽发生器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吨桶转运,与经生****设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共同储存于该设备的出水收集池收集后,定期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反渗透膜、生化污泥依法规范处置。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2 | 罗斜182井 | **省**市**区**街道荆家村南400m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中石化(**)****公司 | 本次新钻罗斜182井1口,设计钻深2857.16m,钻井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406-2017)和《GB_T 43672-2024 油气田开采废弃井永久性封井处置作业规程》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油厂进行开采。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取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VOCS: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井下作业废液由罐车收集拉运至**首站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装消音隔音设施,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污染防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出的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钻进、测井、试油、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3 | 罗斜184井 | **省**市**区**街道新胜村东南745m处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中石化(**)****公司 | 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新钻罗斜184井1口,钻井总进尺3920.16m,钻井完井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40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则移交给中国****公司****公司****油厂进行开采。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取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VOCS:2.0mg/m3)。 (二)废水污染防治。井下作业废液通****采油厂埕东联合站内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压裂返排液****采油厂埕东废液站处理后,进入埕东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三)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装消音隔音设施,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污染防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出的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钻进、测井、试油、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4 | 罗74井 | **省**市**区**街道、南旺村西南约285m | 中国****公司****公司****中心 | ****公司 | 本次新钻罗74井1口,设计钻深3980m,完钻后进行试油,获取有关技术参数。若试油后无油气**可开采,则按照《废弃井及长停井处置指南》(SY/T 6646-2017)中封井规范进行退役封井处置,并将临时占地恢复原貌;若油气**可开采,****油厂区域产能开发方案中,并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另行评价。 | (四)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根据《**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采取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采取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试油期井场厂界非甲烷总烃确保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中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制(VOCS:2.0mg/m3)。 (五)废水污染防治。井下作业废液、压裂返排液拉运至**首站采出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中水质主要控制指标限值要求后回注地层,无外排;生活污水全部排至环保移动厕所,定期清运。所有拉运处理污水需做好污水产生、运输台账。 (六)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安装消音隔音设施,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支垫,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四)固废污染防治。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进行处理:固液分离设备分出的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若使用合成基泥浆,如若使用合成基泥浆钻进,产生的废弃合成基钻井液、含合成基钻井液岩屑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循环利用,使用过程中如产生不可利用的废防渗材料,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钻进、测井、试油、设备保养、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防渗材料,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等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进行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