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相关要求,对****年产压铸件220吨**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年产压铸件22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拟建于**市民众街道三墩行政村三益路179号之二B栋111,项目设有2个车间,车间一,位于一楼,中心坐标为北纬22°38\'48.342",东经113°28\'38.458";车间二,位于四楼,中心坐标为北纬22°38\'48.216";东经113°28\'39.935"。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额为3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690m2,建筑面积约690m2。本项目主要从事五金产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等。项目年产压铸件220吨。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
2.调试起止日期(12个月):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2日
三、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近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废水机构转移处理;远期待市政管网铺设项目所在地及****处理厂投入运行后,经厂房配套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处理厂;喷淋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1、G1熔化压铸脱模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半密闭型集气设备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处理后由21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有:生产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噪声、原材料、成品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交通噪声,为了进一步优化项目区的声环境,将噪声的影响降低到最低。对此采取适当有效措施: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禁止在夜间生产;②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墙体门窗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③ 合理布局噪声源,车间一的高噪声设备位于车间中间位置,冷却塔和空压机加装减振垫,且高噪声设备位于车间内;车间四位于四楼,设备为攻牙机、研磨机和烤箱,位于车间西北面。西北侧敏感点距高噪声设备最近距离为25m,且车间内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车间墙体和门窗隔声,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④选用先进低噪声的风机,风机位于楼顶,为室外噪声源,加装减振垫及隔声房,且风机距地面高度约为21m,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影响较小;⑤ 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⑥ 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经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均能够达《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厂界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1、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地面沉降颗粒物等交有一般工****公司处理;3、危险废物:废导轨油、废包装物、废抹布及废手套、含铝、锌压铸炉渣、含铝、锌沉渣等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后,对周边环境不造成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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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