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河庐山西海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公告
关于修河庐**海段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0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办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道现状等,对辖区部分河道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经区管委**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范围调整河道
修河庐**海段。
二、河道管理范围调整原因
前期划界成果与实际不符。
三、河道管理范围线局部调整图
(见附件)
四、法律禁止行为
1、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河道及滩地、分洪道、蓄洪区、滞洪区圈圩垦殖或者堵河并圩。
(2)种植树木(防浪林、护堤林除外)、芦苇等阻水植物,设置拦河渔具以及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等杂物。
(3)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机关**有关部门批准:
(1)采砂、采石、取土、淘金;
(2)爆破、钻探、垦荒、挖筑鱼塘;
(3)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4)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及进行考古发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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