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富养老服务(江阴)有限公司70%股权
泰富养老****公司70%股权
项目编号:****
转让底价: 3132.710000万元
标的所属行业: 社会工作
标的所在地区: **省**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12-24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5-01-21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 受托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交易所 |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业务负责人:王炜 联系电话:****7272-241、
转让方承诺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泰富养老****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市申港街道崇文路1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谢弢 | ||||
成立时间 | 2020-10-20 | ||||
注册资本 | 3000.000000万元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0281MA22QAJE7M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家政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休闲观光活动;日用百货销售;康复辅具适配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9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泰富****公司 | 70 | |||
2 | **慧澄健康养老****公司 | 30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年度审计报告 | |||||
年度 | 2023 | 营业收入 | 146.140000 | ||
利润总额 | 12.980000 | 净利润 | 12.980000 | ||
资产总计 | 3228.930000 | 负债总计 | 396.570000 | ||
所有者权益 | 2832.360000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
企业财务报告 | |||||
报表日期 | 2024-09-30 | 营业收入 | 41.550000 | ||
利润总额 | -57.340000 | 净利润 | -57.340000 | ||
资产总计 | 3205.940000 | 负债总计 | 430.920000 | ||
所有者权益 | 2775.020000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11-25 |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分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3228.930000 | - | |||
负债总计 | 396.570000 | - | |||
净资产 | 2832.360000 | 4475.300000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132.710000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披露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次披露信息中关于2023年审计报告及2024年1-9月财务报表****公司口径统计填报,其他财务数据请详见备查材料。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专业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管理层提供的盈利预测数据为基础并以其客观合理性为前提,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按照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价格,没有考虑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三)截至出具报告日,**市****公司未实缴出资,其40%小股东已与被评估单位签署股权无偿转让协议,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正在办理中,预计**市****公司变更为****公司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次按100%股权确认估值。 (四)本次评估利用****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富养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4SHAI1B0114号和《泰富养老****公司2023年度合并审计报告》XYZH/2024SHAI1B0137。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审计报告,在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所利用的审计报告进行了分析和判断后,审慎利用了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我们所利用的审计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是资产评估的基础,如果该财务数据发生变化,本次评估结论可能失效。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第12条规定: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我们只对利用审计报告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引用不当承担相关引用责任。 (五)根据《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委托资产评估业务,应对其提供的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资产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者发表意见超出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对资产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 (六)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被评估单位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泰富****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市滨**路8号3号楼619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7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7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将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无 4、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在信息披露期****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计人民币900万****交易所****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剩余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5、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交易价款支****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7、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及相关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8、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银行账户。(3)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4)本方同意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的所有正在运营中的存量业务将继续稳步经营,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须继续履行。(5)本方承诺在受让本标的后,标的企业承继现有的所有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9、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 10、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00.000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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