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佰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2MACBRGRT9H | 建设单位法人:张路飞 |
张路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北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31-C3831-电线、电缆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经度:116.156389 纬度: 38.802778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20 |
任开环评表〔2024〕0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2MACBRGRT9H001Y |
2024-10-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2MACBRGRT9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市崇正环境****公司 |
****0606MACJKG3P2X | 竣工时间:2024-10-24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2jUvr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钢绞线2万吨、钢芯铝绞线1.5万吨、架空绝缘导线2万千米,低压电力电缆1.5万千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钢绞线1.5万吨、钢芯铝绞线1万吨、架空绝缘导线1.5万千米,低压电力电缆1万千米 |
设备数量减少,产能降低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钢绞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镀锌(外协)-绞线、收线-包装-成品。 (2)钢芯铝绞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镀锌(外协)-绞线、收线-包装-成品。 (3)架空绝缘导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绞线-挤出内屏蔽-挤出绝缘层-蒸汽交联-检测-喷码-包装-成品。 (4)低压电力电缆生产工艺:原料-拉丝-绞线-挤出内屏蔽-挤出绝缘层-成缆-基础隔离保护套层-铠装-铜带屏蔽-挤出外护套层-检测-喷码-包装-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钢绞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镀锌(外协)-绞线、收线-包装-成品。 (2)钢芯铝绞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镀锌(外协)-绞线、收线-包装-成品。 (3)架空绝缘导线生产工艺:原料-拉丝-绞线-挤出内屏蔽-挤出绝缘层-蒸汽交联-检测-喷码-包装-成品。 (4)低压电力电缆生产工艺:原料-拉丝-绞线-挤出内屏蔽-挤出绝缘层-成缆-基础隔离保护套层-铠装-铜带屏蔽-挤出外护套层-检测-喷码-包装-成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拉丝废气:各设备均设集气罩+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挤出、紫外交联和喷码工序产生的废气: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破碎废气: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拉丝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紫外交联和喷码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项目破碎工序及其环保设备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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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8079.32 | 0 | 0 | 0 | 18079.32 | 18079.3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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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853 | 0 | 0 | 0 | 0.853 | 0.85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拉丝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由油烟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 处理后,通过 1 根 20m 高排气筒排放(DA001)。挤出、紫外交联产生废气、喷码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除尘后经 20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拉丝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挤出、紫外交联工序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挤出工序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标准。喷码工序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1印刷行业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 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无组织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 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拉丝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等离子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挤出、紫外交联和喷码工序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 拉丝工序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5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限值。 挤出、紫外交联、喷码工序工序外排废气中氯化氢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0.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3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5.76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印刷工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车间门口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监控点处1h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最大值为1.37mg/m3,平均浓度为1.2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A.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氯化氢最大浓度为0.1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0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 | 设备全部布置在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 北、西、南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50~55dB(A),夜间监测值为48~5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厂界噪声昼间监测值为60~61dB(A),夜间监测值为50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废金属丝及边角料、不合格线缆、废包装、废钢带、废铜带分类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处,定期外售;废塑料边角料厂内破碎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乳化液泥渣、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拉丝油、废拉丝油桶、含油抹布、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收集 后,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废钢丝、废金属丝及边角料、废包装、废塑料边角料、不合格电缆、废钢带、废铜带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乳化液泥渣、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拉丝油、废拉丝油桶、含油抹布、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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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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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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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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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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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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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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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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