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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供电局关于220千伏云灵站扩建工程重新核准的请示》(百供电函〔2024〕17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负荷发展的需要,解决云灵站单主变供电风险和其重载运行情况,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重新核准建设220千伏云灵站扩建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业主:****。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市**镇排门村220kV****电站内。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主变压器:终期3×180兆伏安,前期1×180兆伏安,本期1×180兆伏安。
(2)220千伏出线:终期10回,前期9回,本期0回。
(3)110千伏出线:终期12回,前期10回(在建2回),本期0回。
(4)35千伏出线:终期15回,前期5回,本期0回。
(5)35千伏无功补偿:终期12组,前期(2×10+2×8)兆乏,本期(2×10+2×8)兆乏。
(6****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无需新征用地,维持该**期户外AIS变电站布置方式。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工程已由****公司完成了投资估算审核工作,项目动态投资2360万元,由****公司负责筹措,其中项目资本金为动态投资的20%,其余资金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
五、招标内容。项目的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方式进行。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项目业主、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你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开工前相关手续。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你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委员会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