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材料用聚氨酯树脂应用研发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988217E | 建设单位法人:魏永祥 |
朱婷婷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新区 |
****科技园罐区南路88号华****基地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复合材料用聚氨酯树脂应用研发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新区 ******新区 |
经度:118.843889 纬度: 32.255556 | ****机关:****管理委员****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07 |
宁新区管审环表复〔2024〕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24.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988217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988217E | 验收监测单位:**国恒安全****公司 |
913********175263U | 竣工时间:2024-05-06 |
2024-05-06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newsdetail_6124.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实验室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实验室研发和小试,不涉及生产及中试放大,研发产物不用于销售。 汽车玻璃包边聚氨酯组合料400kg/a、汽车装饰用聚氨酯组合料1040kg/a、复合材料树脂304kg/a、其他树脂材料200kg/a、改性异氰酸酯96kg/a及物理测试和化学分析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室研发和小试,不涉及生产及中试放大,研发产物不用于销售。 汽车玻璃包边聚氨酯组合料400kg/a、汽车装饰用聚氨酯组合料1040kg/a、复合材料树脂304kg/a、其他树脂材料200kg/a、改性异氰酸酯96kg/a及物理测试和化学分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汽车装饰用聚氨酯组合料研发:称量、混合、分散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2)汽车玻璃包边聚氨酯组合料研发:称量、加热融解、混合缩聚、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3)复合材料树脂研发(杯式):称量、加热、混合缩聚、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4)复合材料树脂研发(上机实验):SMC线准备、称量、搅拌、SMC运行、压实、收卷; (5)其他树脂材料研发: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6)改性异氰酸酯研发:称量、加热、混合缩聚 | 实际建设情况:(1)汽车装饰用聚氨酯组合料研发:称量、混合、分散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2)汽车玻璃包边聚氨酯组合料研发:称量、加热融解、混合缩聚、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3)复合材料树脂研发(杯式):称量、加热、混合缩聚、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4)复合材料树脂研发(上机实验):SMC线准备、称量、搅拌、SMC运行、压实、收卷; (5)其他树脂材料研发:称量、混合分散、混合搅拌、倒入模具、脱模; (6)改性异氰酸酯研发:称量、加热、混合缩聚 实际建设12台通风橱,最**开数量4台不变;新增1台真空泵;补充环评中遗漏的2台鼓风干燥箱、2台搅拌器、2台油浴锅 |
(1)为了确保实验研发所需的真空环境,新增一台真空泵,不新增真空系统排水。 (2)补充环评设计阶段遗漏的鼓风干燥箱、搅拌器、油浴锅,不增大研发规模,不新增污染物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排水系统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科技园雨污管网的衔接。项目初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端清洗废水、真空系统排水、地面清洁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发废气、化学分析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氯化氢和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甲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合理布局实验设备、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及样品、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泡沫块/片、废复合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委外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区域设计10.1m2。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 首次清洗废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 后端清洗废水、真空系统排水、地面清洁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可达标接管。 已落实各类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研发废气、化学分析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甲苯、甲醇可满足相应排放标准要求。 已合理布局噪声源,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综合服务区6号楼厂界噪声可达标。 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及废样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废泡沫块/片、废复合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委托**苏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危废贮存场所可满足贮存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未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加强与生产区域一般固废的统一管理,研发区域一般固废每月定期转移至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区域,研发区域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建设为6m2,可满足研发区域一般固废1个月贮存需求。 |
本项目原设计废泡沫块/片暂存时间3个月,最大暂存量0.36t,需占地面积6.9m2;废复合材料暂存时间6个月,最大暂存量0.25t,需占地面积0.4m2,一般固废暂存面积需7.3m3。实际建设过程中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与现有生产区域产生的一般固废一并处理,废泡沫块/片每月定期转移至生产厂房一般固废暂存区域统一委外处理,研发区域实际最大暂存量0.12t,占地面积2.3m2,结合废复合材料占地情况,一般固废暂存面积共需2.7m2,建设的6m2一般固废暂存区域可满足贮存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并报**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备齐应急物资。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29 | 0.0173 | 0.1253 | 0 | 0 | 0.046 | 0.017 | |
0.025 | 0.0082 | 0.4893 | 0 | 0 | 0.033 | 0.008 | |
0.0078 | 0 | 0.025 | 0 | 0 | 0.008 | 0 | |
0.0006 | 0.0002 | 0.0032 | 0 | 0 | 0.001 | 0 | |
0 | 0.0016 | 0.0792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046 | 0.017 | 0.0739 | 0 | 0 | 0.022 | 0.0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C-PARK污水处理站 | 《****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实验废水(真空系统排水,仪器、设备后段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生活污水。实验废水收集后通过专门的管道排入C-PARK污水处理站,采用“微电解+高级氧化”后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综合污水调节池经“A2/O”系统处理后排入****公司深度处理,尾水达到《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20)标准后排入长江。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C-PARK污水处理站排口pH、COD、SS、NH3-N、TP、TN满足《****科技园企业污水排放管理规定(2020年版)》(宁新区新科办发〔2020〕73号)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装置+33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042-2021) | 项目研发实验废气(研发废气、化学分析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与危废暂存过程产生废气经微负压收集后一并经过楼顶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HCl、甲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限值,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苯、氯化氢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限值,甲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实验设备及废气处理风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 项目所在6号楼边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及样品、废包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泡沫块/片、废复合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委外处置。 | 实验废物、实验废液、废试剂及废样品、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置,并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废泡沫块/片、废复合材料作为一般固废委托**苏泽****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有效处置,不直接排向外环境。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修订应急预案并报**江****水务局****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进行演练 | 已落实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备齐应急物资。已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定期组织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园区废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及事故应急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园区废水处理设施、雨污管网及事故应急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