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原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和《****环境局 ****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委托****开展**中央活力区C-02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央活力区C-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是C-02-01地块和C-02-02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丰****社区、浔埔社区,调查地块用地面积为40882平方米,中心地理坐标为118.646206°E,24.866891°N。
**中央活力区C-02地块已于2024年4月完成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包含**中央活力区C-02地块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分析工作计划。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成果:**中央活力区C-02-01地块、C-02-02地块范围内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及废品回收,可能会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央活力区(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央活力区C-02-01地块主要用地规划为住宅用地(R21),C-02-02地块主要用地规划****幼儿园)(R22),调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为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初步调查及采样检测分析结果,调查地块所检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所检的地下水污染物含量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参照执行标准的标准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将意见发至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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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