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9号
根据江河、湖泊**、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近日受理了****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申请。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建议意见,请于2024年12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358-****793
通讯地址:****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
表一:
****入河排污口
申请单位 | **** | ||
详细地址 | **省**市**县大武镇举人头村 | 邮政编码 | 033199 |
单位性质 | ****公司分公司 | ****能源局 | |
是否涉密 | 否 | 是否同意公开 | 是 |
取用水量 (万吨/年) | 72.18 | ||
服务面积(km2) | / | 服务人口 | / |
排污口 设置类型 | 改建 | 排污口性质 | 工矿企业排污口 |
排放方式 | 间歇 | 入河方式 | 管道 |
排污口 位置 | 所在行政区:**省**市**县大武镇 | ||
排入水体名称:北川河 | |||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三川河****开发利用区 | |||
经度:111°09′38.00″ 纬度:37°38′15.00″ | |||
设计排污能力 (吨/日) | 15166 | 排污口大小 | 圆形截面:d=3.15m,S=7.79㎡ |
工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 194.98 | 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 7.12 |
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 / | ||
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 / | ||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 是 | 处理方式 | 调节、预沉、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活性炭过滤、锰砂过滤、超滤 |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 |||
项目名称 | 排放浓度(mg/L) | 总量(吨) | |
日排放总量 | 年排放总量 | ||
CODcr | 11.631 | 0.0022 | 0.82 |
SS | 4.0 | 0.0008 | 0.28 |
NH3-N | 0.283 | 0.0001 | 0.02 |
PH | 6~9 | / | / |
BOD5 | 4.0 | 0.0008 | 0.28 |
动植物油 | / | / | / |
TP | 0.2 | 0.0001 | 0.01 |
申请理由: 根据《****180万t/a配采项目矿井涌水量预测报告》(**建鸿****公司,2024.2),开采上组煤层,正常涌水量为9.37m3/h,最大涌水量按照1.5倍计算,最大涌水量为14.06m3/h;全矿井正常涌水量、最大涌水量为上组煤 2、3、4、4下号煤层涌水量和下组煤9、10号煤层涌水量(正常涌水量42.99m3/h,最大涌水量67.31m3/h)之和,即上组煤和下组煤配采时全矿井正常涌水量为52.36m3/h,最大涌水量为81.37m3/h。 水量:根据《****180万吨/年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水平衡及现场调查,矿井水经处理后无法全部回用,矿井水最大排水量为194.98m3/d(约合711677m3/a)。 水质:根据企业2023年例行监测报告及在线监测报告(详见附件),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4/1928-201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的要求,全盐量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20〕63号)的要求,通过管道进入北川河。 污染物总量:根据2024年3月11日,****环境局文件《关于****180万t/a生产能力核定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核定意见》,核定总量为颗粒物0.245t/a,二氧化硫0.147t/a,氮氧化物1.467t/a,化学需氧量0.941t/a,氨氮0.0314t/a。 为进一步规范****入河排污口手续,落实《**市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0﹞1次、《**县生态****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2020﹞1次精神,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整治总则》、《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等规范标准要求,为了更好的保证三川河的水质,我矿拟进行入河排污口改建,我矿如实填写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编制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申请在**省**市**县大武镇北川河距**市西崖底水质断面上游13.6公里处(东经111.160556°,北纬37.637500°)设置入河排污口,请予以审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