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通用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比选文件 | 98,000.00 元 | 1(套) | 98,000.00 元 |
(一)响应文件的签署与份数
(1)响应文件一份。
(2)响应文件每一页应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响应文件封面标记要求
响应文件的封面上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字样,并在封面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产生争议,由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验收,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此价包括完成此项目所需的整套系统的调试安装、培训费、税费、系统接口费、验收费、质保期内的维护升级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除报总价外,还应报送分项单价。
(一)本采购项目为分期付款。供应商完成系统安装、部署、调试、培训后,系统试运行1个月无异常后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95%,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满3年且期间系统正常运行的,采购人支付剩余部分。
(二)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书面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报告必须由需方、供方双方经办人或指定验收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方为有效)、合法发票、培训记录,采购人将合同价款支付****银行账户,未及时提供的采购人有权拒付。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