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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元岩振〔2024〕3号 )。经研究,原则同意**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硬化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区岩前镇乌龙村,起点位于曹坑**队,终点止于牛垇。
四、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对**区岩前镇乌龙村道路进行硬化,道路全长6520米,道路宽度3.5米,起点位于曹坑**队,终点止于牛垇,设计行车速度15千米/小时,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同时配套建设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波形护栏等附属工程。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6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6.2万元,基本预备费31.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建设单位自筹。
六、建设期限:1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对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同意项目单位的申请,依法可不进行招标,其他采购事宜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三****人民政府审查同意,项目整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规定,该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机关对该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请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节能登记表相关内容开展节能工作。
十、请据此批复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开工建设
三****改革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