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5000吨钢结构及3000吨船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关于2024年12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年产5000吨钢结构及3000吨船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道77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00吨钢结构及3000吨船舶配件技术改造项目 | **县氾水镇工业集区骏升路5号-5 | **** | ******公司 | 本项目依托现有项目1号厂房新增1条喷漆烘干生产线(1座L6000×W4500×H4500mm干式喷漆房及1条L25000×W2400×H4300mm烘道),并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其余原辅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产品方案及产能等均保持不变。同时因产品方案构成发生变化,护栏的喷漆面积增加至75000m2,爬梯的喷漆面积减少至14250m2,综合喷漆面积比原来增加了29750m2,故而本项目拟增加水性漆用量。 | 我局于2024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20****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处理厂处理,接管水质执行****处理厂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区内非甲烷总烃组织排放限值、表3单位边界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3单位边界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常规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4、按照“减量化、**化、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规范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 5、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建设、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6、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仍以1号厂房、4号厂房为边界各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