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23030/2024-013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生成日期: | 2024-11-08 09:54 |
名 称: | 关于****红色文化场馆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文件有效期: | 有效 |
关于****红色文化场馆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对****红色文化场馆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批复的报告》(新办发〔2024〕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农业发展,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红色文化场馆修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
二、项目建设地点:****山田村、陈村湾村、篁村村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山田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屋面改造207.44平方米,室内改造207.44平方米(含水电改造),刘家坞畲族文化展示馆室内改造105.16平方米(含电路改造),**仿木纹砼栏杆200米,六角亭翻新改造6平方米。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2024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横财预指〔2024〕4号)。
六、招标内容:****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第16号令)依法依规实施。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委员会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