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省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的意见〉》(粤办发〔2011〕3号)、《关于印发〈******厅关于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信访发〔2012〕2号)和《关******局〈**市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惠市自然资函〔2021〕40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大亚湾区霞涌晓联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配套生产加工区土地征收环节须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已委托****负责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工作,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将本次征询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征收项目名称:大亚湾区霞涌晓联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配套生产加工区土地征收。
2、征地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326.16亩。
3、征地用途:拟征收土地用于大亚湾区霞涌晓联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配套生产加工区建设。
4、地块位置范围:拟征****开发区****村委会地段,属**大亚****委员会****小组所有,征地范围详见下图。
征地范围红线图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惠府公〔2024〕1号)规定的大亚湾区1号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其中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55,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区片名称及编号 | 类别 | 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合计(万元/亩) |
****开发区1号 | 农用地 | 8.33(其中林地4.5815) |
建设用地 | 8.33 | |
未利用地 | 3.332 |
(二)青苗及地上附属设施参照《**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等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三、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意见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征地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1、拟征地事项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征地事项对地方**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征地事项对公共利益的影响;
4、拟征地事项对当地生产生活、商业经营、交通和社会治安等的影响;
5、拟征地事项对征收补偿方面的看法和建议;
6、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拟征地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了解或反馈相关信息。
3、反馈时限: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五、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
2、联系地址:**市**区**云**路10号投资大厦9楼
3、联系人:王工
4、联系电话:0752-****686
5、邮箱:****@gzlchina.com(信函请备注“大亚湾区霞涌晓联花岗岩矿开发利用项目配套生产加工区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
六、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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