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加油站项目》环保竣工及调试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大道北侧、屏东六路东侧。本项目用地原为中海****公司加气站,现利用原已批复加气站场地,将加气机改为加油机并增设三个储油罐。项目投资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5%,租用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包括站房155平方米、站棚630平方米、空地415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公司油站仅供内部车辆使用,油品不对外销售),年使用柴油2800吨,汽油400吨。
本项目由**市****公司于2024年06月编制,****环境局于2024年08月15日以珠环建表[2024]200号《****环境局关于********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予以审批,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环保调试及竣工情况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油气废气经油气回收系统收集回收,未收集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前山河水道;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前山水质净化厂处理,最终排入前山河水道。。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振动噪音等,距离声源1m处的噪声值约65~90dB(A),本项目生产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值可减少15dB(A)。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含油废渣、洗罐废物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处理;
1、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5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12月24日-2025年06月30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四、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