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县新台天润家禽养殖场年出栏14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321MA10MKXF6T | 建设单位法人:栾长泽 |
栾长泽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新台镇东桓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出栏14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3-牲畜饲养;家禽饲养;其他畜牧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A0321-A0321-鸡的饲养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经度:122.373333 纬度: 41.297500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8-03 |
鞍生环台审字〔2021〕0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9-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 |
66.2 | 运营单位名称:**** |
****0321MA10MKXF6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321MA10MKXF6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13MAD8GDAX4A | 竣工时间:2024-08-23 |
2024-08-2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26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新台镇东恒村。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新台镇东恒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53795m2,项目单位拟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2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砖混钢构3层标准化鸡舍16栋及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有机肥车间、锅炉房、饲料塔、危废暂存间、库房,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湿),机械清粪、通风、供暖等三层重叠笼养技术,年出栏肉鸡140万只。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53795m2,项目单位拟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2万元,进行肉鸡养殖。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砖混钢构3层标准化鸡舍16栋及配套设备,配套建设管理用房、有机肥车间、锅炉房、饲料塔、危废暂存间、库房,供水、排水、供电、供热设施,以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设施。项目建成后,采用自动化供水、饲喂、控温(湿),机械清粪、通风、供暖等三层重叠笼养技术,年出栏肉鸡140万只。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干清粪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干清粪工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建设4座锅炉房,共设8台0.18MW生物质锅炉,用于冬季生活区供暖及冬季鸡舍供暖,本项目每座锅炉房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每个**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根据GB13271-2014中表4规定,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应为20m。综上,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表4中锅炉房装机总容量<0.7MW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本项目鸡舍、污水三级沉淀池及污水储存池、应急粪堆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NH,和HS采取加强通风、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粪便及时清理、饲料中加入添加剂,定期喷洒除臭等措施处理,确保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 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通过各自的 20m 烟囱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养殖废水通过场区内的排污网汇集至污水三级沉淀池处理,确保污染物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要求后同生活废水一同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6座锅炉房,共设8台0.18MW生物质锅炉,用于冬季生活区供暖及冬季鸡舍供暖,1、2排气筒在一个锅炉房,7、8号排气筒在一个锅炉房相对应每个排气筒都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规定,每个**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确定。根据GB13271-2014中表4规定,本项目锅炉房烟囱高度应为20m。综上,本项目生物质锅炉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高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参照燃煤锅炉排放控制要求),排气筒高度满足表4中锅炉房装机总容量<0.7MW限值。未建设食堂,改为外购。本项目鸡舍、污水三级沉淀池及污水储存池、应急粪堆暂存间产生的恶臭气体NH,和HS采取加强通风、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粪便及时清理、饲料中加入添加剂,定期喷洒除臭等措施处理,确保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 锅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污染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要求,通过各自的 20m 烟囱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确保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要求。 养殖废水通过场区内的排污网汇集至污水三级沉淀池处理,确保污染物满足《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10)要求后同生活废水一同作为农肥还田不外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组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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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28 | 0.44 | 0 | 0 | 0.28 | 0.28 | / |
0 | 0.876 | 1.28 | 0 | 0 | 0.876 | 0.876 | / |
0 | 0.04 | 0.24 | 0 | 0 | 0.04 | 0.0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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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8套布袋除尘器,6根排气筒,除尘效率大于99%,烟囱高度为20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 8套布袋除尘器,6根排气筒,除尘效率大于99%,烟囱高度为20m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过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加强场区绿化及配备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 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 通过合理布局、广种植物等加强场区绿化及配备低噪声设备、减振等措施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生活过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理或利用,防疫废物等外委给****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复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艺、建设规模等不得擅自变更,如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项目生活过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妥善处理或利用,防疫废物等外委给****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项目环评文件经批复后,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工艺、建设规模等不得擅自变更,如发生重大变动,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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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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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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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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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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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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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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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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