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骐骥中能(江苏苏州)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氢能技术研发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青骐骥********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4-12-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本公司现对本验收项目进行首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实验室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址:****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北区6幢201室
建设内容:****租赁******公司位于**纳米**北区6幢201****实验室项目。****实验室主要针对氢能技术的研发和材料测试,为制氢技术的发展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为后续产品的产业化做准备。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2-****8882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三)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版】青骐骥********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9d****12087c5cad9946afe****139b3.pdf (500.59 KB) |
验收意见+签到表.pdf
c6cd2f2c2b244fb79f5f58819a89ef75.pdf (3.37 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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