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5年 森林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 森林航空消防租机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公司1架国家扶持引进Mi-26飞机、1架国家扶持引进Mi-171飞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4年9月,应急管理部、国家林草局联合下达2025年森林草原航空消防布局计划通知(应急厅函〔2024〕292号),明确我区2025年租机架次、机型、租机购买服务时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1架Mi-171飞机(国家扶持引进)驻**;1月1日至1月20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1架Mi-26飞机(国家扶持引进)驻**;1月1日至4月30日、10月25日至12月31日,1架Mi-171飞机驻**,执行森林航空消防暨航空应急救援任务。按照财政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补助地方森林草原航空消防租机经费管理暂行规定》,我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租赁1架国家扶持引进Mi-26飞机和1架国家扶持引进Mi-171飞机在我区开展航空森林消防服务(另1架普通Mi-171飞机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租赁服务),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规财〔2021〕4号)“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即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预算采购金额2910万元。理由如下:****管理部****总站**站按照国家航空消防布局计划通知要求,对国内拥****公司发函市场调查,拥有国家扶持引进Mi-171****公司只有****一家;二是拥有国家扶持引进Mi-26 ****公司有****和中国****公司,但中国****公司的Mi-26直升机在我区航护期内无法提供服务;三是Mi-171、Mi-26直升机最适合在我区山地、丘陵地带吊桶洒水扑救森林火灾和执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符合我区任务需求特点。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230号檀香湾大厦1号楼1201室、范奉宁、0532-****7362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程怡直
联系电话:131****6387
联系地址:蕾坛路2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544
联系地址:**市**区**路69号**财政大厦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3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