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区团结至康庄公路路况及安全
能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函》(红交函﹝2024﹞19号)已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区团结至康庄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并提出了审查意见(见附件)。经修改完善,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区团结至康庄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位于**市**区,主线起点接****基地(**)进出场道路,终点与国道338线延伸段呈T型交叉。2024年10月29日,******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4〕162号文对本工程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代码:****)。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改扩建道路总长5.559km,由两条路线组成,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中主线长2.306km,三级公路,路基宽7.5m,路面宽6.5m,设计时速为30km/h,桩号K0+000-K0+320段及K1+720-K2+306段为**路基,剩余路段在旧路6.5m宽路基基础上扩建;支线长3.253km,四级公路,路基宽6.5m,路面宽5.0m,设计时速15km/h,支线仅在旧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混凝土加铺层。
本工程总占地5.51hm2,全部为永久占地,占地类型为建设用地。施工期开挖土石方总量1.31万m3,回填土石方总量2.45万m3,外购商品土料1.14万m3,路基开挖过程中旧路破除的废料用于路基填筑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749.2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71.71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完工建成,总工期6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项目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5.51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及预测方法。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
(六)基本同意各分区防治措施。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总投资63.4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51万元。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按照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要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的破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用地范围内,尤其是施工机械进出施工场地时,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你单位须将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联系人相关资料报送我单位,并定期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单位审批。
四、严格履行验收报备程序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附件:**区团结至康庄公路路况及安全能力提升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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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