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编号HK202412200319030(201615195)
**** 关于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
莫祥壮、莫秀庚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区滨涯路82号海嘉雅园16层二单元B1601房和**市**区滨涯路82号宗地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12-23 10:51 |
序号 | 分割转让证明书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15195 | ****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60****05005GB02099 | 海嘉雅园16层二单元B1601房 |
特此公告。
****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邱怡,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8号窗口;联系电话:****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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