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碛低****基地****市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规划,依据渝发改外资 〔2021〕4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洛碛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低****基地,本项目处理对象为废塑料、废纺及废玻璃,废旧塑料主要成分为PE(聚乙烯塑料)、PP(聚丙烯塑料)。建设规模规划为可回收物处理能力250t/d,包括废塑料处理200t/d、废玻璃处理30t/d、废纺处理20t/d。
2.3 项目总投资约391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8644万元;本次招标项目施工图设计费合同估算
2.4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洛碛低****基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技术标书编制(含施工图);
(2)服务范围:主要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等手续办理,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提供施工阶段设计咨询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等。
2.5 设计服务期限:工期45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工程除外)甲级资质,****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 2 家(含 2 家);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两江新区**大道中段64****广场K栋 | 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
联系人: | 王老师、龚老师 | 联系人: | 韩女士、袁先生 |
电子邮箱: | ****@qq.com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1120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3274 | 联系电话: | 023-****6066、023-****7383 |
传真: | 传真: | 023-****731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洛碛低****基地项目施工图设计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交易所****公司 | 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 311********20043028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分行 | 123********063001760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路支行 | 623********00667005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重****分行 | 312********008********12564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坡支行 | 969********97876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分行 | 990********37208 |
****交易所****公司 | ****银行****公司**支行 | 030********100********262 |
****交易所****公司 | ****公司**岗支行 | 150********420****10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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