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信息 | |||
标的名称: | **县观音阁镇文化路22号厂房 | 组织方: | ****交易中心****中心 |
公告编号: |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09时30分 |
交易编号: | GJB2024-259 | 报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10时00分 |
底价(万元): | 0.1618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0.4854 |
报价幅度(万元): | 0.005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5年01月07日 09时30分 |
交易条件说明 | |||
为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我单****公司将所属的标的进行挂牌招租,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 一、交易标的详情: 1、标的名称:**县观音阁镇文化路22号厂房。 2、标的现状:标的位于**县观音阁镇文化路22号厂房,出租面积161.84平方米。 3、标的用途:除经营易燃易爆、剧毒或腐蚀性物品以外的行业。 4、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年递增1%,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5、报名人条件:(1)承租方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 6、交易底价:人民币0.1618万元/月 7、加价幅度:人民币0.005万元 8、交易保证金:人民币0.4854万元 9、押金:成交价3个月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缴纳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二、交易保证金的收退:意向人应当在竞价报名截止前登****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竞价活动。****交易中心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原路退还。未竞得人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原路退还。 三、竞价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成交候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5****中心办理成交手续(交易标的已设置资格条件的,须由委托方进行事后资格审核。成交候选人应在网上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递交相关资格审查资料,取得委托方出具的资格审查确认函后,方可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或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竞租人需认真阅读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方提供的合同范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