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集团****公司 |
地址 | **市**区九华中路205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工0553-****0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九华中路205号副楼一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徐青 138****116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0日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 (联合体:****设计研究院****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 |
投标报价(%) | 83.88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黄俊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03958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县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二期)建设EPC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2020、2021、2022**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集团****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 | |
投标报价(%) | 77.82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朱元 | |
资质证书编号:皖234****34049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隆基光伏组件产业园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旭日天都安****停车场维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2020、2021、2022**省优秀建筑业企业,2022年省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示范名单(观湖居小区项目,****2005宗地)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定标备选单位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 | |
投标报价(%) | 77.65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赖计学 | |
资质证书编号:皖134********18562 | ||
资质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工期(天) | 12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绿色建筑二星级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服务区一期工程总承包 (EPC),**区2021年安民街道老旧小区整治工程EPC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2020、2021、2022**省优秀建筑业企业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值:79.78% 2.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单位:****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