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2024年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4〕231号)、市供销社《****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汕供函〔2024〕43号)、市供销社《****供销社2024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配的通知》(汕供函〔2024〕66号)文件精神,我联社于12月4******联社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县2024年省供销社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12月20日,我联社组织专家组对相关申报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定,遴选出**供销中禾****公司为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5日
公示期内,如对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反映,以便核实查证。
联系人:孙瑶璇 联系电话:0660-****001
通讯地址:**县****紫公路边东侧**埔
邮政编码:516411
****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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