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开发区物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04MAC3M36R9N | 建设单位法人:杨祎婷 |
张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省**市**区曙光大道与北二路交叉口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30-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市**区曙光大道与北二路交叉口处 |
经度:124.02751 纬度: 47.3597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8 |
齐铁环建审〔202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570.3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04MAC3M36R9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04MAC3M36R9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2********8076647 | 竣工时间: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位于**区曙光大街与北二路交叉口处,项目东侧为个人厂房及一处水体(非黑臭水体),西****管理处及两处棚户住宅,南侧为棚户区未来规划绿地,****开发区,紧邻地块为北疆水泥厂。项目用地面积169538平方米,****中心共5座(1#、2#、4#、5#、6#):冷库1座(3#);倒班楼1座(7#);设备用房2座(8#、9#);供暖7MW燃气热水锅炉2台。本项目围绕项目“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的供应链一体化布局,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定位规划,明确服务对象包含快递快运企业、电商仓储企业、社区团购、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不包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此外,****园区项目(非工艺废气排放量大毒性大企业),****处理站及恶臭,采用天然气能源。项目建设性质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区曙光大街与北二路交叉口处,项目东侧为个人厂房及一处水体(非黑臭水体),西****管理处及两处棚户住宅,南侧为棚户区未来规划绿地,****开发区,紧邻地块为北疆水泥厂。项目用地面积169538平方米,****中心共5座(1#、2#、4#、5#、6#):冷库1座(3#);倒班楼1座(7#);设备用房2座(8#、9#);供暖采用3台2.8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本项目围绕项目“仓储运输+物流配送”的供应链一体化布局,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定位规划,明确服务对象包含快递快运企业、电商仓储企业、社区团购、商贸企业、仓储物流企业等(不包含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此外,****园区项目(非工艺废气排放量大毒性大企业),****处理站及恶臭,采用天然气能源。项目建设性质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物流园区供暖采用2台7MW燃气锅炉 | 实际建设情况:物流园区供暖采用3台2.8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 |
锅炉由2台7MW燃气锅炉变为3台2.8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锅炉总功率变小,燃气量不变,不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变,锅炉烟囱由1根变为3根,烟囱高度不变,本项目锅炉实际****园区供热需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物流园区供暖采用燃气热水锅炉供暖 | 实际建设情况:物流园区供暖采用燃气热水锅炉供暖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应通过8米以**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NOx、林格曼黑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20mg/m3、50mg/m3、200mg/m3、≤1 鼓风机、水泵、引风机、制冷机等生产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有效消减噪声源强。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①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1t/a,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③废铅酸蓄电池,产生量为0.5t/a,属于危险废物。由专人收集暂存于**的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④废旧太阳能电池板,产生量为25t/a,在运行过程中太阳能电池板若有损坏,由生产厂家回收。 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 实际建设情况: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 燃气锅炉燃烧废气应通过8米以**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NOx、林格曼黑度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锅炉标准20mg/m3、50mg/m3、200mg/m3、≤1 鼓风机、水泵、引风机、制冷机等生产设备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有效消减噪声源强。噪声排放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①软化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1t/a,由厂家回收处理。 ②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内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实际不产生危险废物。 固体废物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已经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已经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了分区防渗措施,全厂地面进行硬化,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 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严格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保持措施,保护现有植被,加强厂区绿化 |
锅炉烟囱由1根变为3根,烟囱高度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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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低氮燃烧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低氮燃烧 | 监测结果表明,3台燃气热水锅炉颗粒物浓度为<20mg/m3,氮氧化物浓度为114mg/m3-138mg/m3,二氧化硫浓度未检出,林格曼黑度均<1级。锅炉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低噪声设备,减振、消声、隔声 | 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四周厂界环境噪声昼间50-52dB(A),夜间41-44dB(A);厂界四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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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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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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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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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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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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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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