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发改行审〔2024〕106号
****委员会
关于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关于批准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娄城发〔2024〕143号)、时代****公司编制的《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财政局《关于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项目资金来源审核的意见》、****规划局《关于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K0+272.85-K0+461.554段)选址情况的说明》、****住建局《关于对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项目的联审意见》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发挥支路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路网,提高区域交通的通达性,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市交通品质。根据《****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娄政发〔2023〕7号),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娄府阅〔2024〕60号),同意实施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K0+272.85-K0+461.554段)。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188.704米,路幅宽度为16米(3.5米人行道+9米机动车道+3.5米人行道),及排水、电力、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法人:****。主营业务包括片区开发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服务和城市**运营。****政府授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委托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城建项目开发。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投资估算为37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0万元,预备费3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从中心**土地出让收入中解决。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事项核准意见附后。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鑫湘半山豪庭项目南侧规划支路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公告发布、中标 候选人公示媒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
施工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
设备 | ||||||||
材料 | ||||||||
其他 | ||||||||
核准意见说明: 一、本项目估算投资376万元,其中:勘察1.14万元,设计5.715万元、监理5.44万元、施工271.95万元。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必须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事项;(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二)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三)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一)、(二)款规定标准的。 202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