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2月25日17: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市**区5G光风一体新能源智慧路灯EPC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2024年12月22日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单位:******总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98.5%
工期:7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中冶沈勘秦****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中冶****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98.65%
工期:75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公司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南路620号城投大厦7楼
联系人、联系电话:汪工,152****121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省****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