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3日 11:5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1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1)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丹丹、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360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津静路2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老师,022-****12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丹丹、闫楠、杨姣姣、郝文杰,022-****3608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经营权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若首次在本校经营,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若有本校经营服务经历,且服务效果良好,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投标****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4)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5)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准入程序”规定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审查标准:1)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2)投标人须具备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财务室)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3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支票、本票、汇票、银行汇款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支票退票、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账号:441********0274018
户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津静路22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022-****12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10层
联系方式:李丹丹、闫楠、杨姣姣、郝文杰,022-****36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丹丹、闫楠、杨姣姣、郝文杰
电 话: 022-****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