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3日
****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将《****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文本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位于**自治区锡林郭勒****工业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02'24.505"、北纬42°14'32.691"。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选矿车间、脱水车间、萤石压球车间、压球原料及成品库、回水池及办公生活区等。项目年选萤石矿5.4万吨,经过选矿后最终得到萤石精粉3.0万吨/年,萤石球1.2万吨/年。
********公司组建于2005年,2005年8月公司委托**自****评价中心编制了《********公司**200t/d选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5年12月13日取****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司**200t/d选矿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锡署环审[2005]9号);后来“********公司”名称变更为“正****公司”,并于2007年8月20日取****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司变更企业名称的复函》(锡署环字[2007]94号);2010年11月正****公司委托****编制了《正****公司萤石矿选矿厂尾矿库库址变更环境影响报告》,并于2010年12月23日取****环境保护局《关于正****公司萤石矿选矿厂尾矿库库址变更的批复》(锡署环审[2010]9号);2014年12月31日正****公司取****环境保护局《关于********公司**200t/d选矿工程及正****公司萤石矿选矿厂尾矿库库址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锡环验[2014]32号)。
2017年正****公司决定对选矿厂进行尾矿干排技术改造,并于2017年10月委托**九天****公司编制完成《正****公司干排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3月28****环境保护局审批(蓝环审表[2018]4号)。2019年12月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5月企业委托**九天****公司编制完成《正****公司萤石压球及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7月1****保护局以蓝环审表[2020]15号文对该项目环评予以批复。2022年4月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出具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2月6****政府发布尾矿库闭库销号公告。
2023年6月10日正****公司名称变更为****。
二、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一)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有组织废气环保措施
破碎落料点设置集气罩及集尘管道,粉尘集中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项目锅炉烟气配有旋风除尘器,废气通过处理后经24米高烟囱排放;压球设备置于封闭车间,进料口(配料口)及搅拌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压球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压密机出口上方安装集气罩,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两台生物质锅炉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各自连接的30米高排气筒排放(两根排气筒,两个布袋除尘器)。
2、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组织污染源已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有:选厂在厂区西侧建设1处原矿堆场,不同粒径的原矿分区堆放,堆场西侧设置长160m、高6m的防风抑尘网,卸料时尽量降低卸料高度;对运输车辆管理,进出厂车辆控制车速,粉状物料使用密封车辆进行运输;进厂道路周边进行绿化,定期洒水降尘。
(二)地下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选矿废水防治措施
正****公司自2018年7月开始不再向尾矿库排放尾矿砂,采用干排后从选厂外运拉出用于制造环保砖,尾矿库处于停运状态。2022年12月6****政府发布尾矿库闭库销号公告:正****公司尾矿库闭库工程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达到闭库销号条件。
本项目设置一座规格为40m×50m×6m的回水池,选矿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选矿工序,不外排。
2、生活污水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沉淀后,定期抽运。
(三)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有效性
工程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优选低噪声设备;②球磨机、浮选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③采取软连接、减震垫等措施。
(四)土壤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有效性
本次后评价针对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共布设4个点位,其中占地范围内布设3个点位、占地范围外布设1个点位,结果表明:占地范围内各项检测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项目占地范围外各项检测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风险筛选值标准要求。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项目周边生态恢复状况较好,植被盖度较高,已基本恢复至原有现状水平,建议企业在后期运行过程中,对运输路径进行规划,尽量减少因运输对周边植被造成碾压,对于植被恢复效果不好的区域及时补种。
项目尾矿库已经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闭库,对堆积坝外坡及滩面进行全面的覆土植被,提高尾矿库的抗侵蚀能力,防止扬尘,恢复生态环境。
(六)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效性评价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燃煤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萤石压球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萤石矿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进行再利用;生物质锅炉燃烧过程会产生锅炉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粉尘,统一由封闭容器收集后外售用作肥料或用于厂区绿化施肥;设备维修时产生的废机油不落地,由危废单位进行现场接收,转运处置;项目尾砂外售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
(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
本项目已根据本项目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逐项提出缓解环境风险的建议措施,****已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环境风险可防控。
四、项目全文网络连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naMxQQPbLJ0dDldu4Zqqsg;提取码:cxkf。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来电或传真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纸质版全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认为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您有何补充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3)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对项目建设有任何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以信件或传真的方式将意见送至建设单位。
八、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委托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3****3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