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02MABJ9PXT97 | 建设单位法人:赵军 |
赵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塘川镇水湾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报废汽车拆解加工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塘川镇水湾村 |
经度:101.872222 纬度: 36.660833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6 |
互环字〔2023〕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102MABJ9PXT97001U |
2023-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55.68 |
153 | 运营单位名称:**** |
****0102MABJ9PXT9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6********974310T | 验收监测单位:**凯维环境****公司 |
****0104MA759JC364 | 竣工时间:2023-12-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57vQzy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租赁**鼎盛新型****公司场内西北角空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项目租赁**鼎盛新型****公司场内西北角空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性质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项目建设性质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拆解报废机动车约20000台。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年拆解报废机动车约20000台。项目建设规模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项目建设规模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报废机动车预处理、报废机动车拆卸、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报废机动车预处理、报废机动车拆卸、各种物品的分类收集和处置,不涉及深度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理。项目拆解工艺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项目拆解工艺较环评阶段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经隔油沉淀池+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定期抽运****处理厂处置;员工生活污水依托**明****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明****公司负责定期抽运****处理厂处置;废油液回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剪切切割粉尘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优选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废动力蓄电池妥善收集至专用容器中,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出售给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废电器部件(不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及电路板)及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公司综合利用;废安全气囊、其他不可利用物(未分选出来的或难以利用的碎玻璃、塑料、橡胶、棉和纤维等)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公司处置;废铅蓄电池设1处废铅蓄电池贮存区,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耐酸地面及泄漏收集等措施,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含汞废物、**制品、废活性炭、废尾气催化剂及转化器、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设1处其他危险废物综合贮存区,分类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渗、防腐措施,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妥善袋装收集后混入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场内设带盖垃圾桶袋装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经调查,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报废机动车进厂后不对机动车整体进行清洗;拆解预处理作业过程中废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利用抽油机抽至废液贮存容器内封闭储存,地面跑冒滴漏的废油采用一次性抹布进行清理,含油抹布不清洗,直接作为固体废物处置;各类拆解产品及固体废物、容器等,定期采用抹布擦拭,不使用水清洗,含油抹布直接作为固体废物处置,故不再产生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仅有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极少量且不定期的初期雨水产生。项目已于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将废水引至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验收标准)要求后,回用于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抑尘,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明****中心建设项目建设的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明****公司负责定期抽运****处理厂处置;项目已于废油液抽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将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已于切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将废气引至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项目拆解、剪切、切割等工序涉及的机械设备均为小型设备,且置于室内隔声处理,以上均为间断声源,其中安全气囊引爆声为偶发性噪声,产生噪声的时段仅在白天;项目废动力蓄电池可以做到妥善收集至专用容器中,暂存于废动力电池贮存区,定期出售给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项目废电器部件(不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及电路板)及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粉尘可以做到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公司综合利用;项目废安全气囊、其他不可利用物(未分选出来的或难以利用的碎玻璃、塑料、橡胶、棉和纤维等)可以做到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定期****公司处置;项目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可以做到分类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有机溶剂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可以做到分类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矿物油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废铅蓄电池可以做到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耐酸地面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铅蓄电池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含汞废物、**制品、废活性炭、废弃车用电子零部件可以做到分类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电路板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尾气催化剂及转化器可以做到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尾气催化剂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可以做到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废电路板贮存区,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生活垃圾可以做到场内设带盖垃圾桶袋装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
项目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较环评阶段未发生明显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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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 | 经调查,项目已于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四周设置截排水沟收集,将废水引至油水分离装置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抑尘。 | 经油水分离机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报废机动车停放区内产生的初期雨水经油水分离处理后检测值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城市杂用水水质控制标准限值(验收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 经调查,项目已于废油液抽取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将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调试期间预处理工序抽取废油液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NMHC计)有组织排放检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验收标准)要求。 | |
2 | 烟尘净化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 经调查,项目已于切割工位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将废气引至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调试期间拆解工序剪切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检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消音、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 | 经调查,拆解、剪切、切割等工序涉及的机械设备均为小型设备,且置于室内隔声处理,以上均为间断声源,其中安全气囊引爆声为偶发性噪声,产生噪声的时段仅在白天。 | 经验收监测结果可知,调试期间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检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验收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妥善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专用容器内,并采取防腐、防渗及泄漏收集等措施,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场内设带盖垃圾桶袋装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 经调查,项目已于拆解车间西侧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区,用于根据废物种类、数量分隔5个区域分别暂存不同属性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已于拆解车间东北角设置危废库,主要根据废物种类、数量分隔6个区域分别暂存不同属性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通过场内垃圾桶袋装收集后,定期送****填埋场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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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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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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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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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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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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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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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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