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渔湖镇十六号街以西、****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23度31分46.932秒,116度 24分25.541秒)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加工生产。现有项目已于2020年4月8日完成排污登记工作,登记编号:****,针对项目存在环保手续不全问题,建设单位于2021年12月委托****编制了《**空港****制品厂日用塑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月21日取得《****环境局关于**空港****制品厂日用塑料加工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揭市环(空港)审(2022)12号),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占地面积为2407m2,建筑面积为4480m2(经核实项目原占地面积为4207m2,建筑面积为4460m2),项目主要设备有:注塑机9台、搅拌机2台、破碎机1台,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保鲜盒900吨。项目总投资为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 万元。2022年4月10日建设单位组织并通过项目废水、废水、噪声、固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2023年2月15日,建设单位名称由“**空港****制品厂”变更为“****”(具体见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及变更登记通知书)。
因发展需要,公司决定在现有厂区北侧建设一层空置厂房(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建设“****日用塑料加工生产线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加工生产,本扩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产能塑料保鲜盒200吨。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厂区北侧第二车间(本次新增地块为2024年9月1日邢鸿谦租赁给杨佩英办厂使用,地块国土编号 揭府国用〔2016〕63号,涵盖1800㎡建筑物和1810㎡空地),因原环评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数据与厂区实际面积数据存在偏差,故本次扩建环评对其他建筑结构面积数据进行调整,故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6017m2,建筑面积为7310m2,本次扩建项目投资250万元,劳动定员新增10人,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300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现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严格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该项目已具备环保试生产条件。项目拟于2024年12月23日进入试生产阶段,为期3个月。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试生产相关信息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