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评价单位编制完成《中煤平朔采煤沉陷区60万千瓦离网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一期项目(绿氢耦合煤化工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相关要求,现将拟报批的《中煤平朔采煤沉陷区60万千瓦离网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一期项目(绿氢耦合煤化工部分)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煤平朔采煤沉陷区60万千瓦离网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一期项目(绿氢耦合煤化工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煤平朔采煤沉陷区60万千瓦离网式可再生能源制氢一期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园区,项目拟定生产绿氢3119万Nm3/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制氢区、储氢区和公辅设施区,制氢区主要布设制氢车间,储氢区位于制氢区东侧,主要布设储氢罐和氢气压缩车间,公辅设施区位于制氢区西侧,主要布设制氢过程所需的公辅设施和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池;此外还包括事故废水、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氢气、仪表空气、氮气、脱盐水、中水、蒸汽、热水等相关输送管线及配套架空管廊。
二、公示内容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链接: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取直接上门咨询、邮政信件、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便于表达意见的形式陈述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3。
四、相关人员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崔工
电 话:187****7006
邮 箱:****@qq.com
通讯地址:**省**市朔**中煤平朔生活区6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个人或单位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提出意见或建议。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