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莞市虎门镇南栅现代化产业园区首期政府收储区和首期集体自改区专项法律服务】公开选取【律师事务所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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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储区和首期集体自改区专项法律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针对本项目情况,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甲方充分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等基础上,甲方应提前准备并提供与法律服务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乙方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
否 | ||
其他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出具成果文件。 | ||
¥250,000元 | ||
无 | ||
是 | ||
否 | ||
2024-12-25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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