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 所属行业:工程设备 |
所在区域:**-** | 价格:报价/竞价 |
拍卖时间:2025-01-13 | 发布时间:2024-12-23 |
开拍时间:2025-01-13 10:00
******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法院定于2025年1月13日10时至2025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com/,户名:****法院)对****的挖掘机(设备编号:****;规格型号:柳工933E;机号:CLG933EZHHE056507),按现状依法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1、标的物详情。柳工牌933E型号挖掘机,权利人:****,颜色:黄色,识别机号:CLG933EZHHE056507,行驶公里数:不详,初次登记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止:不详。
2、定价方式和起拍价。双方议价:45万元,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3、特别说明:据现场勘查,该挖掘机的行驶公里数、工作时长不详,该挖掘机考虑到该功能性贬值,实体性贬值,经济性贬值,车身有部分刮痕,该挖掘机成新率应下调12%该谨慎购买。
二、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看样请电询****公司(咨询电话:173****3807小韦)或本院执行局简法官执行团队(电话:0770-****697)。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网账户,如需委(受)托他人竞买,须在拍卖日前5个工作日将委托材料交至本院审查和报备,逾期提交的,本院将不予更名至实际委托人名下。
五、案件当事人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二拍或变卖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
法院按现状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如买受后有纠纷,请另行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视为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七、保证金及成交款。
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被冻结的****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余款在网络竞价****法院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法院;
开户行名称:****银行****市**支行;
开户账号:622********35525062;
填写缴款单时请备注:(2024)桂0681执1354号】
支付方式:网络银行或柜台存款。
特别说明:悔拍法律后果。
根据《****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但该标的物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过户、税费、车辆交付问题。
拍卖品成交后,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车辆在拍卖前涉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及保险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本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过户手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持拍卖裁定书等自行办理。车辆交付方式:买受人自提,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1、标的物详情。柳工牌933E型号挖掘机,权利人:****,颜色:黄色,识别机号:CLG933EZHHE056507,行驶公里数:不详,初次登记日期:不详,检验有效期止:不详。
2、定价方式和起拍价。双方议价:45万元,起拍价40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法院定于2025年1月13日10:00至2025年1月14日10:00****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址:http://sf.****.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1 user_id=****73545http://sf.****.com/law_court.htm?spm=1.221999.****.1 user_id=****73545,户名:****法院)对****挖掘机一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凡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1月8****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
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法院;
开户行:农行**支行
账号:622********35525062
填写缴款单时备注:(2024)桂0681执1354号
并在2025年1月17日9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人民法院(地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大的物业费、水、电、停车等欠费,未明缴费义务人的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执行局电话:0770-****618。纪检监督电话:0770-****288
十八:看样咨询电话:南****公司173****3807。联系地址:******人民法院(**市**大道50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法院咨询。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