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关于PIVAS一体化智能排药工作站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PIVAS****工作站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小型企业) | 913********377390K | 中国(**)自由贸易试****工业园区新庆路71号 | 84.14 | ****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玉宇、曹谊、吴元健、范觉昕、史维新、陈蓉、王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按预算金额的下列比例下浮30%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即100万元以下部分1.5%、100万元以上~500万元部分1.1%、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部分0.8%、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部分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金额:76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平海路899号
联系人:黄剑平
联系电话:0512-****29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联系人:周依雯、齐一豪、李东
联系电话:0512-****56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依雯、齐一豪、李东
电话:0512-****56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中标单位企业声明函.pdf
****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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