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为推动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都市圈农业**共建,依据《**市农业**共建项目奖补办法》(合农函〔2024〕27号)《2024年**市农业**共建项目年度任务暨资金额度》(合农函〔2024〕28号)文件,就2024年**市农业**共建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来源及规模
项目资金共计574650元,其中包括2024年**市农业**共建项目年度任务匹配资金500000元,2023年绩效评价激励结余资金74650元。为**共建专项资金。
二、奖补对象
在本县范围注册,从事蔬菜种植,具备绿色、有机认证资质,向**市供应地理标志蔬菜(高山茭白、**小黄姜)、绿色有机蔬菜(黄瓜)及伏缺菜的蔬菜生产经营主体。
三、奖补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向**市供应上述蔬菜,按照规定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10万元,资金不足以兑付时,补贴比例同比下调。
四、项目申报及奖补程序
(一)项目申报
蔬菜**共建奖补由蔬菜生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并将销售合同、票据、绿色有机认证、基地生产场景图片、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材料收集齐全,向****服务中心申报,****政府审核,签字盖章后,在12月16日前,****服务中心统一****发展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本项目申报主体应正常经营,失信主体、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主体不得申报。
(二)项目奖补
蔬菜****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后,兑现奖补。
五、绩效目标
加强**都市圈农业**共建,扩大产能及市场,提高**优质蔬菜知名度,确保2024年向**市供应蔬菜不少于1250吨。
六、相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各乡镇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通知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充分调动蔬菜经营主体生产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蔬菜产量产值,增加菜农收入。
(二)实事求是,规范奖补。各申报主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据实申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奖补资格并纳入黑名单。对恶意骗取国家资金且形成实际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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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